青海,3名男生搭讪一13岁女生邀请喝酒,酒后,其中1男生与对方躺在一张床上并发生了关系,另一名男生趁前一男生上厕所与前一男生商量后,假冒前一男生也与女生发生了关系,而后见女生发现后生气打算离开,又抢走了女生的手机,和2名朋友一起把女生的手机卖了,结果悲剧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
13岁的小花(化名)是个活泼好动的女孩,平时就喜欢和朋友们一起玩耍,不太喜欢呆在家里。她对学习的兴趣不大,总是喜欢外面的世界,尤其是手机和社交媒体上的各种娱乐内容。
她的父母忙于工作,没办法时刻关注她的日常生活,而小花的姐姐则是家里主要的照顾,经常被父母交代去管着她。
姐姐虽然尽量把小花看得紧一些,但毕竟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关系既亲密又有些难以管理。
尽管如此,小花还是会趁姐姐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虽然家里一直叮嘱她要注意安全、不要和陌生人接触,但小花总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有些事情她也能做主,渐渐地,她开始放松警惕,对一些事情缺乏足够的判断。
13岁的女生小花(化名)那天独自外出吃饭,准备在周末的傍晚放松一下。
走进餐馆的时候,她并没有注意到,一旁坐着的17岁小强(化名)、19岁的大壮(化名)和小明(化名)正在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她。
几分钟后,小强走了过来,主动和她打招呼,话题从天气聊到餐厅的菜肴,不久后,他和其他两人一起加了小花的联系方式,还邀请她一起去喝酒。
起初,小花有些犹豫,毕竟她从未和陌生人单独外出,但他们的话语中显得轻松友好,让她放下了戒备。
她答应了他们的邀请,不过心里也没完全放心。
回到家后,小花觉得自己还是不太放心,便打电话给了姐姐,告诉她自己遇到了几个陌生人,打算一起去喝酒。
姐姐一开始有些犹豫,担心她太年轻,单独外出不安全,但小花坚持说已经和朋友约好了,姐姐最后和她一块去了。
在前往集合地点的路上,小花巧遇了一个熟悉的朋友,于是她便主动邀请了朋友一起加入。
她心里稍微放心了一些,觉得有姐姐和朋友同行,情况可能会更加安全。
大约晚上11点左右,小花和她的朋友在酒店的大堂与小强他们见了面。
初见面时,气氛有些拘谨,但很快他们就打破了尴尬,开始聊起了各自的兴趣爱好,气氛渐渐放松下来。
他们一起来到房间,房间的灯光昏暗,窗外的夜色显得格外安静。
小强他们已经准备好了酒和游戏,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开始玩起了桌游,偶尔有人提出开酒,气氛越来越放松。
小花和她的朋友喝了几杯酒,酒劲上来了,大家开始笑得更开了。
虽然心里还有点警觉,但小花也没觉得局面会变得太糟。
房间里笑声、说话声交织,时间仿佛也在这一刻变得缓慢。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几个小时,大家玩累了,或许是酒精的作用,也有些人开始有些微醉。
小花觉得自己有点头晕,决定不再继续玩了。之后姐姐和朋友离开,只剩下迷迷糊糊的小花,和小强在一张床上。
之后小花和小强发生关系,小强上厕所的时候大壮也问二人是不是发生关系,小强也点头表示发生了。
没想到大壮趁着小花还在床上,就假装是小强和对方发生关系,之后小花也反应了过来,气的就要走,没想到大壮直接将对方手机抢走,离谱的是他还给手机卖掉了。
小花没办法就报警了,最后事情水落石出。
最终判处小强犯强奸罪,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大壮犯强奸罪,犯抢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