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见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是二十七岁,那是二0一五年,由于自己喜欢,在相处的两年里,几乎把所有的工资都给了吧,结果她拜拜手回湖北老家了,没有得到她的人。隔了两年之后,认识了三十四岁的湖南女子,刚刚开始,两个人如交似漆,当然,给她的也不少,每天五百到一千,自己片瓦不留,一年后发现她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形影不离,我当面遇见她们,女的捂着嘴偷笑,过了几个月,我讽刺女的,说得到了多少钱,女的带着难为情的神色跟我说:那男人没钱的,我现在己经与他不来往了,随后,又与我相好了一段时间,去年底回老家了,我们之间也没有了联系。第三个是去年春节后相交的,三十三岁,第一眼让我喜欢上的那种女人,所以全身心地投入了,事实是:越喜欢,越被伤害的深,现在微信也相互拉黑了,她的要求是:最好天天约她,天天给她钱,否则就骂骂咧咧。悲哀啊!三个女人的共同点是:都是离婚了的,特别会花言巧语,特别的缺钱,给她们一万块一天也不嫌多!
我遇见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是二十七岁,那是二0一五年,由于自己喜欢,在相处的两年里,
浪花青春
2025-07-27 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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