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贵州惠水县的公安逮捕了一个逃亡三年之久的女匪首,可在要处决这一沾

吴仁韵说 2025-07-27 12:15:26

1953年6月,贵州惠水县的公安逮捕了一个逃亡三年之久的女匪首,可在要处决这一沾满鲜血的“女匪首”时,毛主席却立即下令阻止:“此人不能杀。”

程莲珍,1924年出生在贵州长顺县一个布依族家庭。家里不算穷,父亲是个小富农,日子过得还算安稳。她从小长得眉清目秀,皮肤白皙,乡里人夸她是“山里的明珠”。但这张漂亮脸蛋没给她带来好运,反而成了她坎坷人生的起点。17岁那年,家里给她安排了一门亲事,她死活不干,干脆离家出走,跑到邻县惠水谋生。那时候的她,压根没想到自己会跟土匪扯上关系。 在惠水,她认识了陈正明,一个贵州大学的富家子弟。两人很快相爱,结了婚,生了两个女儿。婚后,她跟着陈正明学会了骑马射击,枪法还特别准,当地人叫她“双枪女侠”。可惜好日子没过多久,1947年陈正明病死了。家里没了顶梁柱,陈家亲戚想抢她的家产,附近土匪也来捣乱。为了护住孩子和家业,她硬着头皮带着家丁跟人干仗,居然还真打赢了。

打退了敌人,程莲珍却发现日子还是过不下去。土匪天天来骚扰,她一个寡妇带着俩娃,根本扛不住。为了活命,她做了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跟土匪头子罗绍铨结盟,还嫁给了他的弟弟罗绍凡。从那以后,她彻底走上了土匪路子。1947到1950年,她跟着罗绍铨四处抢掠,慢慢从个守家的寡妇变成了带队的匪首。1950年,罗绍铨带人攻打惠水县城,结果失手被打死。程莲珍一看大事不妙,赶紧跑路,化名躲在贵阳龙里县。 她跑了三年,公安一直没放弃追捕。1953年2月,有村民认出了她,把她举报了。公安很快把她抓回惠水,准备公审处决。6月5日那天,县城里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大家都觉得这女匪首死定了。可就在枪声要响的前一刻,中央的电报到了,毛主席一句话救了她的命。 程莲珍被抓的时候,正是新中国刚成立不久,西南地区还有不少土匪没清干净。贵州这边尤其麻烦,因为很多土匪是少数民族,杀多了容易闹出民族矛盾。程莲珍是布依族人,在当地有点名气,杀了她可能会让布依族群众对政府不满。毛主席收到贵州的报告后,觉得这事不能简单处理。他想到诸葛亮七擒孟获的故事,觉得用宽容拉拢人心,比直接杀掉更能解决问题。

除了民族问题,还有个实际考虑。程莲珍当过匪首,认识不少土匪,手下还有些人跟着她混。如果能把她争取过来,说不定能劝降更多人,省得政府费力去剿。毛主席这招是想用最小的代价换最大的好处。结果证明,他没看错人。 1953年6月那天,程莲珍被当场放了。她跪在地上哭得稀里哗啦,说是第一次觉得有人真心给她活路。放出来后,她没辜负这份信任,主动找到政府说要帮忙。她带着公安去找土匪窝,还亲自劝降了22个手下。后来,她还带队干掉了一个死不悔改的顽匪岑正学。惠水县的治安因为她好了不少,老百姓也慢慢接受了这个“改邪归正”的女匪首。 1958年,程莲珍被选为惠水县政协委员,后来还连任了好几届。她不再是那个抢掠杀人的匪首,而是开始为家乡说话,出主意修路建学校。1998年,她因病去世,活了74岁。去世前,她跟人说,自己这辈子最感激的就是那句“此人不能杀”,给了她重新做人的机会。 毛主席放过程莲珍,不光救了她一个人,也给贵州的稳定出了大力。当时西南土匪多,剿匪任务重,杀一个程莲珍简单,但后头可能得付出更大的代价。放了她,等于拿她当了个活招牌,既安抚了布依族群众,又震慑了其他土匪。这招宽容政策,比硬碰硬省事多了。后来,贵州的土匪问题果然慢慢平息,民族关系也没闹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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