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男员工开会时因意见不合,顶撞了女上司,对方丈夫得知后,为了给妻子出头,竟冲到单位抡起棍子打向男员工,导致他脾脏被打裂,只能手术摘除。经调解,打人者赔了25万医药费,并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事后,男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却被不予认定工伤,男员工不服,诉至法院,官司一路打到二审,法院竟是这样判的。 据观威海 7 月 24 日报道,那天,无锡某公司会议室里,项目方案讨论会气氛骤紧,32 岁的男员工张某指着 PPT,语速加快:“这个供应链方案风险太高,一旦断供,整个项目都得黄!” 女上司李某脸瞬间沉下来:“方案是集团定的,你一个基层员工,别乱提意见!” 张某急了:“我是从成本角度考虑……” 话没说完,李某拍桌打断:“别拿‘成本’当借口,不想干就滚!” 满室寂静里,张某攥着笔的手微微发抖,周围同事低头装聋作哑。 可没想到,李某回家向丈夫王某哭诉 “被下属羞辱”,王某当晚喝了酒,拍着桌子放话:“敢欺负我老婆,我去教训他!” 次日,王某揣着根木棍,佯装找李某,骗过保安闯进公司。开放式办公区里,张某正对着电脑整理数据,王某冲上去一把拽起他的衣领:“就是你敢骂我老婆?” 话落,木棍狠狠砸向张某腰腹。 同事们的惊叫里,张某栽倒在地,蜷缩着捂住肚子,冷汗浸透衬衫。送往医院时,CT 显示脾脏破裂,医生说 “再晚半小时,人就没了”,紧急手术摘除脾脏后,张某在 ICU 躺了三天,才从鬼门关拽回半条命。 王某很快被刑拘,李某哭着求张某谅解,说 “家里还有孩子”。经调解,王某赔偿 25 万元医疗费,法院念其悔罪,判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可躺在病床上的张某,望着肚子上的疤痕犯了难:术后他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公司停了他的岗位,医保报销后仍有十几万缺口,“难道就白挨这顿打?” 他想起《工伤保险条例》里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 的条款,觉得自己完全符合:开会提意见是履行工作职责,受伤在公司,时间也对。于是向无锡惠山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人社局调查却给出相反结论:打人者是女上司的丈夫,属个人报复行为,与张某 “履行工作职责” 无直接关联。张某不服,把人社局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审理时,反复核对细节:会议争执是工作意见分歧,但口角本身并非 “履行工作职责”,而是职场冲突升级;王某打人是私人泄愤,并非 “因工作原因遭受暴力”。因此,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合法。 张某上诉至二审,法院同样维持原判。法官释法时强调:工伤保护的是 “因工作遭受的事故伤害”,而此案中,暴力来自第三方私人恩怨,并非工作本身的风险,也不属于 “履行工作职责时遭受不法侵害”。 事件曝光后,评论区炸出两种声音: 有人痛心:“被打成重伤,就因为打人的是上司家属,就不算工伤?太冤了!” 还有人分享经历:“我同事跟领导吵完,被领导找社会人堵在车库,这算工伤吗?” 也有理性声音:“工伤认定得讲法律边界,要是把私人报复都算工伤,企业还怎么经营?” 当工作争议缠上私人情感,工伤认定的尺子该怎么量?张某的遭遇让无数人揪心,可法律的判决又在坚守边界,它保护劳动者,却不纵容 “无限扩大工伤范围”。毕竟,工伤制度的根基,是 “因工作而生的伤害”,而非所有职场里的伤害。 可普通人的疑问仍在发酵:以后开会还敢提不同意见吗?遭遇职场冲突后的人身安全,谁来兜底?这些问题,或许比判决本身更值得整个社会思考。 那么您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
江苏一女子打麻将输钱,竟被牌友逼到“以身抵债”?!这姐们和仨男子在搓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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