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女友逛商场,捡到一条价值14万的金项链。男子趁没人看见,赶紧装兜里。第二天,失主报警,没想到男子却说,他以为那条项链是假的,扔了。失主勃然大怒,要求男子赔14万。男子认为失主在敲诈,于是两人闹到法院! 2023年10月的一个清晨,上海某商场里人来人往,市民贾某正和朋友忙着购物。 在乘坐扶梯时,她脖子上那条刚买不久的定制金项链不知何时滑落,掉在了扶梯口,而她自己浑然不觉,继续往前走去。 这条项链是贾某花142400元定制的品牌款,不仅价格不菲,更藏着对她来说很重要的纪念意义。 就在贾某离开后没多久,林某和女友路过扶梯口,女友眼尖,一眼看到地上闪着光的项链。 林某见状,赶紧弯腰捡了起来,随手揣进兜里,两人没多想就带着项链离开了商场,心里还暗自觉得捡了个"宝贝"。 可回到家仔细一看,他们又觉得这项链不像真的那么值钱,越看越怀疑是假货。 既没想着找失主,也没打算交到派出所,两人合计了一下,就把项链扔到了小区的草坪上。 另一边,贾某逛完商场才发现项链不见了,顿时急得满头大汗,她赶紧沿着来时的路折返寻找,可找了半天也没见踪影。 情急之下,贾某报了警,同时联系了商场管理部门,民警赶到后,和商场保安一起调取了监控录像,很快就锁定了捡走项链的林某和其女友。 接到民警电话时,林某和女友心里咯噔一下,但到了商场保安室,面对监控里清晰的画面,他们只能承认捡了项链。 可当民警和失主贾某要求他们归还时,林某却支支吾吾地说,以为项链是假的,已经扔到小区花园里了,贾某一听就急了,这条项链对她意义重大,当即要求两人赔偿14万余元。 林某却觉得委屈,辩称项链是贾某自己丢的,就算不是他们捡了也可能找不回来,而且贾某说值14万就得拿出证据,自己凭什么全额赔偿? 双方各执一词,民警调解了半天也没结果,只能建议贾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没多久,贾某就一纸诉状把林某和其女友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贾某提交了购买项链时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项链照片,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项链确实价值142400元。 林某和女友不否认捡项链的事实,但坚持说项链已经丢弃,还提出贾某没有提供材质合格证书,只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赔偿1万元。 法官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林某和女友捡到项链后既没找失主也没上交,仅凭主观判断就随意丢弃,显然存在重大过失,理应赔偿。 不过考虑到项链是国外代购,有代购费用,且贾某已经佩戴了一年多存在折旧,最终法院酌情判决两人赔偿贾某4.5万元。 案子宣判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林某夫妇不负责任,捡了东西不还还随意丢弃,赔偿是应该的,也有人觉得他们可能真没认出项链价值,赔4.5万有点多。 其实这起案件清楚地说明,捡东西不是小事,法律明确规定"要么不捡,捡了就要担责"。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捡得遗失物后妥善保管、及时归还或上交,既是对他人财物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唯有守住法律底线,践行道德准则,才能避免这类纠纷,让社会更有序和谐。
上海,一19岁男孩初到上海找工作,人生地不熟,在虹桥站打车时与司机私下谈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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