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属于比较物质的人,我们没离婚的时候每个月加起来有一万三四的收入,她基本每个月得花到一万二以上去买取衣服包包之内的。
可我想我们两工作稳定,房车都有,也没说什么,她爱用就用吧。
但我们最后那一年她明显对我和孩子很不上心了,慢慢的除了帮她挑东西时能心平气和以外,其他时间她对我和孩子从无好脸色,多问她一句就能发火那种。
后来就离了。离婚的时候才知道她自己的信用卡和花呗加起来欠了七八万。
再后来就没她的消息了。我也找到了新的爱人,她也结婚了。
几年过去,之前听一个朋友讲,她好像欠了高利贷,还是多次那种。前几次父母还帮她还了钱,是用卖房子的方式,后来也就没办法了。
说她因为花钱和借贷的事自杀过几次。
现在还有几十万的债务。
只能说不胜唏嘘吧。
差点就成了八卦主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