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上海,一女子步入老年,这才发现,结婚32年的丈夫早已出轨,小三比她年轻21岁,私生子3岁,女子不堪受辱,家庭破裂,女子以重婚罪告到法院,谁知丈夫突然去世,小三被判刑6个月,并返还原配100万元,私生子拿出遗嘱,要求继承1000万遗产,女子反诉,身心受到伤害,要求小三赔偿,结果令女子崩溃了。 2025年7月22日,据潇湘晨报·晨视频报道,一女子结婚32年,发现丈夫早已出轨,之后一系列遭遇,令她身心疲惫。 1985年的时候,阿美年轻美丽,怀着对婚姻的憧憬,和丈夫登记结婚。 婚后的生活,美满幸福,丈夫在外面打拼事业,阿美在家守护家庭。 夫妻俩和和美美,夫唱妇随,丈夫的事业发展壮大,挣得钱越来越多,家庭生活日益改善。 可是,有一句老话,男人有钱就变坏,果不其然,阿美的丈夫也不出意外。 也许他不是变了,只是年轻时没有财力,没有机会学坏而已。 2014年的时候,阿美丈夫认识了阿芳,小芳年轻,比阿美小了21岁。 丈夫忘记了阿美也曾年轻美丽过,如今在他的眼里,阿美就是个满脸皱纹的黄脸婆。 他也忘记了那些阿美的陪伴和相守,忘记了风风雨雨,都是阿美在默默地支持着他。 如今,丈夫看到阿芳,立刻就被她的青春吸引,他仿佛重新活了一遍,再一次回到了青葱岁月。 丈夫和阿芳如胶似漆,频频和阿芳在一起约会,阿芳不管不顾,只要给钱,愿意和这老男人混在一起。 2015年的时候,阿芳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小可,她心里盘算,有了儿子,就有了依靠。 阿美丈夫更是欣喜若狂,老来得子,爱的如掌上的明珠。 从此以后,二人来往更加频繁,2017年的时候,阿美丈夫干脆就和小美住在了一起。 他们对外以夫妻关系相称,外人不知内情,只以为他们就是老夫少妻。 阿美在家,只知道丈夫在外忙于事业,他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阿美听到一些风言风语。 从此以后,阿美开始留意丈夫的行踪,她突然发现,丈夫早已出轨,他不是不愿意回家,只是不愿意回自己的家。 阿美伤心欲绝,她心里一算,自己和丈夫结婚已经32年,她已经查明,小三阿芳比自己小21岁,她和丈夫生的孩子都已经3岁。 阿美经不起打击,小芳的出现让她家庭破碎,2019年12月18日,阿美告到法院。 阿美上诉,告丈夫重婚,可万万没有想到,报应来的如此之快。 2020年7月3日,阿美丈夫突然去世了,警方因阿美丈夫已经死亡,撤销了此案。 可阿芳依然活着,她罪责难逃,因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经查明,小美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阿芳和小可100万元,法院确认,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阿芳必须向小美返还。 本以为随着丈夫的死亡,此事就到此为止,谁知丈夫生前,积累了大笔的财富。 他写下了遗嘱,留给了私生子小可,小可告到法院,要求继承遗嘱中指定的房屋和商铺份额。 这些遗产折价款高达1000万元,还涉及有车辆和股票等一系列资产。 案件错综复杂,至今还未审出结果,判决书上显示,案件已经到了二审阶段。 阿美认为,阿芳和丈夫的婚外情,已及之后的一系列诉讼,深深伤害到了她的身心和健康。 阿美告到法院,要求阿美给予赔偿,可是,这个诉讼却被法院驳回了。 如今,二审还在审理中,私生子最终能不能按照遗嘱继承丈夫的遗产,还未可知。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重婚罪的认定与诉讼终止。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阿美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阿芳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子女,阿芳作为明知他人有配偶的一方,构成重婚罪。 阿美丈夫在诉讼过程中死亡,刑事程序终止,故警方撤销案件。 但法院仍可对阿芳判处刑罚,阿芳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2、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无效。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阿美丈夫未经阿美同意,将10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阿芳及私生子小可,属于无权处分。 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并判决阿芳返还100万元。 3、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与原配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私生子小可作为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若遗嘱真实有效,其可按遗嘱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阿美以身心受伤害为由要求阿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需以人身权益侵害为前提,故法院驳回赔偿请求。 对此,你怎么看?
“没天理了!”上海,大妈意外发现丈夫竟然出轨了比自己还年轻21岁的第三者,甚至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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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1xxx61
这个原配要么没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