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其实还要加上闺蜜这种好朋友,福建泰宁一女子好心让闺蜜借住,结果却引狼入室盗走了家中金饰。贪婪本就是人的本性,是一种骨子里带来的基因,见财起意,穷极生计,面对诱惑能否抑制是一种权衡利弊的两难选择,更何况还给了机会。

发生在熟人之间的盗窃既让人意外也不意外,有些手段还必须得是熟人才使得出,而所谓的闺蜜往往是最佳的熟人,事无巨细,无话不谈,再加上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总能让财色权的欲望得到放大,结果闺蜜便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人之初,性本善成了美好的愿望,性相近,习相远却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近日福建泰宁审理的这起案件还是让人们不由得深思,生活中是不是非得有闺蜜的存在,人们在吃喝拉撒之外,难道真的需要闺蜜?小美(化名)出于对无业且负债闺蜜小丽(化名)的关心和同情,便让她暂时住在自己家中,没想到却引狼入了室,让小丽发现了“生财之道”。

小丽在帮着收拾整理小美家中卫生的时候,发现小美卧室一未上锁的抽屉放着大量的黄金首饰,人在窘迫的时候,面对突然出现的不义之财,贪婪之心油然升起并无不妥,因为考验人的从来都是如何压制贪婪而不是起了盗心,可小丽在无固定收入且身负外债的情况下,不但想了,还去干了。

为了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小丽购买了类似款的假首饰进行替换,并分三次盗走了多枚戒指、耳环、项链等黄金饰品,销赃后获得4万元,而认定的实际价值为5万多元。事情败露后,小丽不但需要赔偿小美5万多元的损失,还被判刑入狱2年,所谓的闺蜜关系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朋友交往还是要有边界感,更要洞悉人性,复杂的人性从来都经受不住考验,此一时彼一时早已说明了问题的复杂性,所谓的久经考验无非是还没有扯下那一层早已透明的遮羞布,自说自话的自以为正确更是千万要不得,人心始终隔着肚皮。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保持边界感的同时,更要做到财不露白,富不露相,谨言慎行,不然轻则引来钱财损失,重则带来杀身之祸,吕伯奢磨个刀就让曹操灭了门,何况还是真金白银,当然最好的方式还是对闺蜜之类的神奇物种敬而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