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家属55万律师费的邓律师不是知道错了,而是知道自己要凉了!他主动联系家属,退还了39万元的律师费,双方达成了协议。
可这迟来的退让,不过是舆论下的自保罢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要从2020年1月说起,韦先生6个月大的儿子因咳嗽、高烧不退进入佛山市某医院进行救治时,因元旦放假,医护人手不够,耽误了救治。韦先生儿子最终因异物吸入导致肺衰竭死亡。
韦先生最初以为是药店开的药有问题,才导致儿子去世。他起诉药店赔偿胜诉获得2万元赔偿。
2022年6月,韦先生又向医院维权时遇到阻碍,律师邓某主动找到韦先生,表示可以帮他维权,官司打赢再收费!不赢不用收费。
韦先生以为遇到救星,签了一份空白合同,约定赔偿金超过23万元的部分归邓某所有。
而韦先生不知道的是,邓某以某科技咨询公司名义签约,该公司根本不具备律师执业资质。也就是说,从一开始,韦先生就落入了邓某的圈套,邓某试图以此规避监管。
虽然手段低劣,但不得不承认邓某还是有实力,官司胜诉,医院赔偿了88.8万元。
邓某又耍起小心思,谎称赔偿只有79万,并让韦先生签了空白承诺书。
赔偿款到账后,邓某控制韦先生银行卡,分三次转走了55.5万元,只留33.3万给韦先生一家。
而后为了掩盖违规,事后倒签委托合同,伪装成事前约定好的。
天下没有密不透风的墙,在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韦先生就反应过来,入了邓某的圈套,便向相关部门投诉。
可面对投诉,邓某却振振有词,原鉴定医院仅负次要责任,是他力挽狂澜争取到主责赔偿。55万元也是协议收费而非风险代理,双方遵循自愿原则。此外,他还指责家属反悔不知感恩。
那么邓某的收费是否合理呢?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禁止风险代理;若其他民事案件采用风险代理,标的额≤100万元的部分,收费不得超过18%。
在本案中赔偿88.8万元,按风险代理上限计算,律师费最高为 16万元(88.8万×18%)。邓某实收55.5万元,占比62.5%,超出法定上限 247%,因此并不符合规矩。
邓某辩称属“协议收费”而非风险代理7,但普通代理收费需符合《价格法》“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55.5万元占赔偿金62.5%,远超广东律师普通代理的常规标准(通常5%-15%),对于韦先生来说并不公平。
此外,邓某以科技咨询公司名义签订咨询合同,规避律所监管,涉嫌超范围经营及违反《律师法》第27条,不得以非律师名义执业!
还有隐瞒实际赔偿金额,告知家属仅赔79万,实际88.8万,诱导签署空白承诺书,控制赔偿款银行卡以及伪造签订委托合同时间的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手段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签订的合同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44条,律师开展业务后,应当按照规定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
也就是说,邓某的收费非常不合理。因此,在韦先生多次投诉下,2024年8月,广州律协立案调查,于2025年7月给出结果,认定邓某超标准收费和隐瞒信息等行为违规,勒令其退还39万,实际收费降至16.5万。而至于其他违法行为,听证会仍会继续调查。
邓某之所以退钱,在我们眼里看来,并不是知道错了,而是怕被除名、执业资格不保罢了。
最后我想说,88万赔偿金,是医院对一条小生命的交代,更是这家人往后生活的支撑。可律师一把抽走55万,这哪是代理费呢?分明是拿别人的悲剧当暴利生意。就算退了39万,剩下16.5万也抵得上普通家庭两三年的收入。
此外说什么合同自愿签的,可当老百姓遇到医疗事故、法律程序两眼一抹黑时,律师递来的空白合同敢不签吗?利用别人的绝望和信任下套,比明抢更可恨。
说到底,律师该赚的是专业钱,而不是在别人伤口撒盐的人命钱。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2025-7-20报道
外汇辉哥
知法犯法者必重刑诛九族!警示后人~弘扬正气!!!
feng
凉了?想啥呢,这么有能力的律师,凉不了。
用户92xxx00
大家只看到表面的,你们以为律师那55万是他自己拿的吗,肯定还有医院的人分这55万,律师能拿十万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