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女子打工攒的4万黄金被偷,家长:找到就抓了吧

琪琪又饿了 2025-07-15 11:31:47

河南新乡的王女士最近遭遇了让她心碎的事:在外打工攒下的黄金首饰被偷,而小偷竟是女儿闺蜜带来的男孩。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7月13日报道,王女士和丈夫省吃俭用攒钱买房,还欠着外债,这些金手镯、项链是她一点点攒下的心血,其中一条还是婆婆给的结婚纪念礼物。

6月中下旬,15岁的女儿带闺蜜回家住,闺蜜又叫来男孩毕某。谁料毕某趁夜翻箱倒柜,偷走50多克黄金首饰,连夜找两个同伴卖到当铺,得款18000元,而这些首饰实际价值4万多元,还有一条项链至今没找回。王女士崩溃不已:“我在外打四个月才挣一万,再苦再累都不舍得动这些首饰。”

警方很快锁定了毕某等三名未成年人。但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普通盗窃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仅作批评教育,由监护人承担管教责任。联系家长时,有人说“先抓他再说”,有人直接表示联系不上,让王女士既心疼又愤怒。

其实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销赃方若明知是未成年人仍收购,需退赃或赔偿。王女士可通过民事诉讼向监护人索赔,但实际执行并不容易——对方家长经济不宽裕,赔偿金额、方式等都需长时间协商。

更让王女士难受的是,孩子只说了句“对不起,阿姨”,就没了下文。这些首饰里,有她四个月血汗钱的价值,更有无法替代的情感意义。这起事件也给家长们提了醒:家中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孩子带朋友回家需谨慎;监护人要切实承担责任,从小培养孩子尊重他人财产的意识。

学校和社会也应加强未成年人法治与道德教育,让他们明白一时贪念的代价。目前王女士的损失仍未追回,这场因一时疏忽引发的风波,再次凸显了未成年人监护与财产保护的重要性。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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