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家快餐店,一位顾客方女士在享受美食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令人作呕的某小昆虫。

小魏档案 2025-07-15 11:28:00

广州,某家快餐店,一位顾客方女士在享受美食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令人作呕的某小昆虫。当日,方女士便致电广州12345便民热线进行投诉。该快餐品牌经理在知晓此次事件后也积极配合专项小组的调查。

据极目新闻报道,7月11日,方女士想要在短暂的时间内解决自己的饭食问题,于是前往某家快餐店选购食品,精心挑选一番后前往结账。

待方女士空闲时,她拿出了购买的面包食品,而在食用将近一半,方女士欲要进行下一口时,她随意一瞥,看到了她近几日都不发忘记的东西,半只呈现干尸状的蟑螂。

方女士美好的心情瞬间变得郁郁的,她随机做出行动,用手催吐。她用自己的手抠喉咙,这个行为成功地让她将吃进去的食物吐出。随后让她更加崩溃的事发生了,她在呕吐物中发现了另外的半只蟑螂。

本应是享受食物带来的满足感,却没想到带来了今日的不幸。方女士在愤怒过后,立即拨打了广州12345便民热线进行投诉。

而该事件在网上流传,网友留言表示自己曾多次光顾过该门店,也有网友表示厌恶,太恶心了。

7月12日,该快餐品牌区域经理在听过这件事后,与方女士取得了联系。经理表示会对涉事异物进行了现场查验并会听取方女士的 相关诉求。同时,成立专项小组配合调查处理此事。

同日,市监局也也对涉事门店开展了现场检查。

记者联系了该辖区市监局,他们称确实如此,但是详细的事件发展状况他们并不清楚。尔后,记者通过调查,在广州12345平台查询看到,该投诉事项已由海珠区人民政府受理并进入办理程序。

7月14日,记者通过调查了解,该门店各项检查结果均显示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日,记者也致电该快餐品牌的总部询问这件事的后续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已派了相关人员跟进事件。

食品纠纷事件经常发生,很多人都是第一次面对,不能相对从容的处理面对。那么对于此类事件发生后,顾客们可以怎样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1.食品饮食发生问题是店家的问题,顾客在食品中发现不明物,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维护权利。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如果出现严重情况,像这次的方女士,她可以要求请示精神赔偿,这个事情严重影响到了她的精神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方女士受到了严重的健康权侵害,蟑螂全身笼罩了细菌,病毒,方女士吃了进去,这严重影响了她的身体健康,给她造成了精神损失,她有权向该店提出赔偿。

食品问题一直出现在我们的身边,方女士绝不会是个例,赔偿也不会改变危害本身,如果大家发生了,建议全身检查或局部检查,身体的健康是最重要的。

对此,您对此类事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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