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16岁时和男子一见钟情,意外怀孕后,父母劝她打掉,她死活不肯,和父母

猫猫背九九 2025-07-10 19:06:08

重庆,女子16岁时和男子一见钟情,意外怀孕后,父母劝她打掉,她死 活不肯,和父母闹掰,与男友跑到其老家生子,没领证也没婚礼,女子独自带娃,男子每周只给100元生活费。还嫌弃乱花钱。三年后,女子离家重新找到工作,将孩子接走交给父母照顾,并改为母姓,男子把她拉黑,两人分手,从此后再没露过面,女子希望他承担做父亲的责任,可根本找不到人。无奈找到媒体帮忙! 重庆天天630新闻,7月8日报道,女子16岁草率生子,与男方分手后讨要抚养费,称孩子随母姓就不给。 重庆的小赵,16岁那年认识了四川的小邹,俩人一见钟情就好上了。 那时候小邹19岁,正是冲动的年纪,没多久俩人就越过了界限,等小赵发现怀孕时,肚子里的娃都六七个月了。 小赵爸妈知道后,急得直跳脚,苦口婆心劝她,你自己还是个孩子,婚姻大事不是儿戏,生下来就得负责,你怎么养? 可当时的小赵,被爱情冲昏了头,加上小邹拍着胸脯保证负责到底,一辈子对你们娘俩好。 她愣是跟爸妈闹掰,断了联系,跟着小邹回了老家待产。 没多久,孩子生下来了,没有领证,没有婚礼,小赵才慢慢回过味儿。 小邹家在偏僻山区,生完没多久他就出去打工了,留小赵一个人带娃。 每周就给100块生活费,多要一点就被嫌浪费,用钱多。 小赵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自己被困在家里没有收入,男友在外头逍遥自在。 一年到头见不着面,钱也拿不回来,话里话外都是不耐烦,手心向上的日子没有盼头。 最可气的事,总嫌她矫情,女人就得守家看孩子,小赵也想衣食无忧地过日子,可小邹不着调,啥工作也干不长。 恋爱的时候,把她捧在手心里,生完孩子完全不一样了,她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 熬了三年多,2024年4月,小赵实在受不了了,回重庆找了工作。 小邹扬言,只要走出这个家门,就别想再回来,结果小赵刚走,小邹就把她拉黑了,这段感情彻底黄了。 之后她回四川把孩子接到重庆父母家,落户、改了母姓,爸妈还生她的气,但看到可爱的孩子,心软了慢慢就接受了现实。 养孩子可不是容易事,生活费成了难题,这一年多,小邹一分钱没给过。 小赵联系不上小邹,分手可以,但做为父亲该负的责任要承担,生活费必须得出。 当初说得信誓旦旦,现在连人影都找不到,小赵有苦说不出。 她找记者帮忙,小邹的电话打不通,他爸倒是接了,却说不知道儿子在哪。 电话里小邹父亲还理直气壮地说:她自己把孩子接走,还改了姓,跟我们家没关系了,凭啥给生活费?还说要不就两地轮流养,让孩子来回跑。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小赵与小邹的孩子虽为非婚生子女,但同样享有被抚养等权利。 小邹作为孩子生父,即使与小赵分手,也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不能因分手或孩子改姓等原因拒绝承担责任。 小赵气坏了,说肯定要通过法律要抚养费。 现在她后悔得不行,当初太傻了,恋爱脑上头,没听爸妈的话。 但眼下也只能往前看,自己努力挣钱养孩子,同时也要让孩子爸负起该负的责任。 说实话,16岁啥都不懂就敢生孩子,确实太草率。 但孩子是无辜的,抚养义务是法律定的,跟改不改姓没关系。 《民法典》家庭篇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小赵将孩子姓氏改为母姓,小邹及其父亲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不管孩子跟谁姓,小邹都是亲生父亲,小赵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16岁的小赵一见钟情,在荷尔蒙与承诺编织的幻梦里,赌上了自己的人生。 她或许没意识到,当爱情褪去,剩下的是奶粉尿布的琐碎、每周100元的窘迫,以及“手心向上”的卑微。 小邹从恋爱时的负责到底,到拉黑分手到失联,三年间暴露的不仅他没责任心,更是没有担当。 最讽刺的是邹父说孩子改姓就和他们无关,仿佛血缘能被姓氏斩断,责任能因逃避消失。 法律早已明确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也否定了“改姓拒付抚养费”的荒唐。 但比法律追责更深刻的,是对年轻人的提醒:爱情从不是孤注一掷的筹码,生育更不该是头脑发热的冲动。 当小赵后悔“没听爸妈的话”时,藏着多少被现实击碎的天真。 孩子是无辜的,他不该为父母的草率买单。希望法律能为这对母子撑腰。 更希望每个年轻人都能明白:真正的负责,是在冲动前多一分清醒,在承诺时多一分掂量。 毕竟,人生没有回头路,有些代价,一旦付出就太难偿还。 希望小赵能通过法律拿到抚养费,也希望她往后能踏踏实实过日子,给孩子一个稳当的未来。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源,重庆天天630新闻-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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