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无赖!2019年,上海,一男子借住在女同事房子里10余年,儿子结婚生子后,竟要求女同事把房过户到他儿子名下,女同事拒绝后,他甚至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这事儿得从十几年前说起。 2009年,施女士在上海有两套房子,条件不错,那时候,她有个男同事家里困难,张女士心善,心想,都是同事帮一把也不算啥,就大方地把一套闲着的房子借给他住,连租金都不要。 男同事也答应施女士:水电自己出,等稳定下来就另找地方。 起初,男同事还挺好,常说“施女士人太好了”,也一直挺感激。 从住几个月竟然变成了十几年,可时间一长,人就变了。 男同事开始把这地方当“自家房”来折腾:换地板、刷墙、添家具,样样不落。 施女士原本觉得无所谓爱折腾就折腾吧,也就没太在意。 可男同事渐渐忘了“借住”这回事,他连门锁都能自己换,连个招呼都不打。 施女士问他,他反倒一副“你管得着?”的口气。 更夸张的是,他跟邻居聊天时张口闭口“我家房子”,时间一久,连小区里的人都以为他是房东。 他的心态,早就从“借”变成了“占”。 可纸包不住火。 男同事的儿子要结婚了,想着把这房子收回来装修当婚房。 他居然开口要老施女士把房子无偿过户给他儿子。 他的理由居然是:“这房子我住久了有感情了,给我儿子也算情感延续。” 听完这话,施女士一句话都说没说,直接把他告上了法庭。 到了法庭,男同事拿出这几年的装修票据,一本正经地讲自己“投入了太多”,说房子虽然不是他买的,但“情理上早就是我的”。 可法律从来不讲情绪,只认证据。 法官一句话点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谁就是房东。 你住得再久、刷得再多漆,都是建立在别人允许你住进去的前提下。 这种借住关系,没有书面协议,也不构成赠与。 法院最后判了:男同事必须在月底前搬出去,还得补缴这些年的房屋占用费。 网上有人说男同事真是个无赖,当初一句“住着先”,一住就是十几年,在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里结婚生子,最后还想把房子霸占了,这是真够离谱的。 施女士心善,自己有两套房子,为了帮助同事,把另一套房子给他救急用,让他在最困难的时候没有躺在大街上。 男同事不但没有感谢她,还想让自己的家人占了这房子,张女士可不是好欺负的,当好心被糟蹋,她会毫不犹豫出手。 所以啊,信任不会一直存在,有时候会是风险。 到头来,受伤的可能就是那个原本好心帮人的人。 信源:茹果视觉
“太没良心了!”甘肃,男子带女友出去玩出车祸,导致女友截瘫,一开始他承诺会承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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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小李
通常都是好心冇好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