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打算买一款14万的车,她什么都和店员沟通好了,买车还加了一个选装,结果

唐文的飞扬 2025-07-10 13:30:12

广东,女子打算买一款14万的车,她什么都和店员沟通好了,买车还加了一个选装,结果店员突然打电话给她,所以要1000元的座椅通风的税,还要199元的价格申请费,女子不能接受,本来出厂就自带3000元这个税,凭什么4s店要收?她要店员退回诚意金,店员却嚣张表示:有本事你就去告我!   据广东民声热线,7月8日报道,谢女士想买一辆10来万的车, 她要买的是一辆新车。   买车之前,她就已经各方面去了解车,还找了不少亲朋好友询问车的情况,最终她选定了一辆大概只有14万的车。   这辆车她已经做了大致的了解,才在线上联系店员,了解这辆车的情况。   店员也是非常热情,并且很专业,他将这辆车的各方面的功能,以及买车要注意的事项都一一说出来,包括费用也告诉了谢女士,落地价是14万全包了。   谢女士看到这款车只需14万,还全部费用都包了,她觉得这个价钱还不错,就跟店员说要去实体店看看,店员这个时候却跟她说,要去跟领导申请一下,因为这辆车14万是特惠。   看到店员这么说,谢女士心里更高兴了,觉得这辆车正好是特惠期间,这个时候买下这辆车,能省下一笔钱。   她也到实体店看了那辆车,各方面的功能确实很不错,款式也是她喜欢的,她决定要买那辆车,并且她还选了一个加装。   她把这辆车看好了,也选定了这辆车,她交了诚意金,就等交定金买车,把车提回家。   结果她突然接到店员的联系,店员告诉她,这辆车加装座椅通风,是要1000元的座椅通风的税,并且还要199元的价钱申请费。   谢女士听到这个说法,瞬间就觉得不可思议了,她是了解过的,座椅通风的税出厂就有,并且是3000元的,现在4s店又要1000元的座椅通风的税,她觉得这不合理,并且还要199元的价钱申请费,这真的太不合理了。   她想找店员理论,但是店员的态度很坚决,并且表示这本来就是要收的。   这可为难的谢女士,这辆车到底要还是不要,要她觉得不划算,她被坑了,那1000元的座椅通风的税,明显就是被坑的,而且199元的价钱申请费显然就是骗人的。   可不买,自己的诚意金已经给了,不买的话,这笔钱是退不回来的。   重要的是,她对这辆车还挺满意的,只需14万,也是她心里能够承受的价钱,现在她纠结的就是那1000元和199元的收费名堂。   她不想交这两笔不合理的费用,她想要店员退回那诚意金,但是店员坚决不退,还嚣张表示,有本事就去告他,无奈之下,她只好投诉了这家店。   主持人也联系了当时那位店员,店员这时候却说那199元没有收,至于那1000元的税是公司要出的成本。   主持人就问他了,出厂就有的3000元的税,为什么4s店要代收,这下店员无话可说了。后来他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就表示愿意退那1000元,但是要谢女士撤诉。   那么谢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座椅通风的税本来出厂就有4s店,还要加收1000元,这显然就不公平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如果该店坚决要收这额外的费用,不但是不合理的,还增加消费者的负担,消费者有权拒绝这个侵权行为。   2、谢女士一开始的时候已经和店员谈好了价钱的事情,却又额外收费,这显然是违规的。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经销商应在经营场所明示所有收费项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所谓的这1000元费用以及199元的价钱申请费,这些都是变相加价。   3、如果这通风座椅的税本来出厂就有,该店还执意要收,这可以认定为价格欺诈,这是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只要该店存在欺诈行为,他们就是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你认为应当交这1000元的座椅通风的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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