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5月5日,李克农奉周恩来指示,在漳州骤然拘捕了红十五军军长黄中岳和参谋

竹简春秋 2025-07-08 13:10:00

1932年5月5日,李克农奉周恩来指示,在漳州骤然拘捕了红十五军军长黄中岳和参谋长萧世俊。

这突如其来的行动,在红军内部引发轩然大波,如同平地一声惊雷。黄中岳,一位来自河南的军官,早年曾效力于冯玉祥部下,后赴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深造,军事才能毋庸置疑。宁都起义时,他率部加入红军,战功赫赫,是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而萧世俊,红十五军的参谋长,军事素养精湛,实战经验丰富,是一位可靠的军事指挥人才。二人在宁都起义中的贡献有目共睹,是这场起义成功的关键人物。这两位功勋卓著的将领,为何会遭遇此劫?

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位名叫刘佐华的人。他被指控为冯玉祥安插的反革命特务,被捕后,供出了黄中岳和萧世俊,称萧世俊曾在漳州同兴旅社与刘佐华密会,黄中岳也牵涉其中。调查结果显示,这些指控缺乏确凿证据,纯属猜测。但当时的政治环境极其严峻, “反革命”的帽子一旦扣上,后果不堪设想。1932年的中央苏区,外有国民党军队围剿,内有各种渗透和分裂活动,中央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工作压力巨大,采取了宁可错抓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策略。因此,基于刘佐华的证词,无论真伪,黄中岳和萧世俊都被迅速逮捕。

此后,事态进一步扩大,5月8日,季振同在汀州被捕,随后李聘卿、高达夫、朱冠甫、张少宜、蔡佩玉等多人相继落网,他们被冠以“反革命集团”的罪名,整个苏区人心惶惶。如此大规模的逮捕行动,引起高层关注,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1932年8月3日至4日,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在叶坪中央政府大厅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双方激烈辩论,原告坚称被告是反革命分子,必须严惩。最终,法庭判决季振同、黄中岳、萧世俊等八人死刑,没收全部财产;蔡佩玉判处五年徒刑。

这一判决引发巨大震动,因为其中许多人都是曾经的功臣。判决尚未执行,便遭到毛泽东和项英的反对。他们认为,季振同和黄中岳在宁都起义中功不可没,如此草率地处决他们不妥,建议重新审理。经过中央反复讨论,8月10日,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修改了判决:季振同和黄中岳改判十年有期徒刑,朱冠甫、高达夫、张少宜改判八年有期徒刑,其余维持原判。这场风波才暂时平息。

数十年后,真相逐渐浮出水面。1972年6月,周恩来在一次会议上承认,当年对季振同和黄中岳的逮捕有他一份责任,并承认了当时的判断失误。1979年6月,宁都起义的一些老同志联名上书中共中央,要求为季振同和黄中岳平反昭雪。同年,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了他们的请求,恢复了二人的党籍,承认了当年案件的错误。

刘佐华的证词漏洞百出,“反革命集团”的指控实属冤案。粗糙的情报工作和复杂的政治斗争,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萧世俊蒙冤而死,黄中岳和季振同也饱受冤屈。1932年5月5日的逮捕事件,是那个时代政治斗争的缩影,也提醒我们,历史并非非黑即白,处理案件必须讲究证据,不能仅凭一面之词便定罪。1979年的平反决定体现了共产党正视历史错误的决心。至于刘佐华,他的证词导致了严重后果,但他自身背景也缺乏详细记载,我们无法将其简单定义为大奸大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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