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斯克成立“美国党”之前, 在美国,确实存在自由党、绿党等第三方乃至第四方政治势力,但这些政党始终难以对全国政治格局产生实质性的冲击。这主要归因于美国总统选举所采用的“赢者通吃”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即便第三党候选人能从共和党或民主党候选人手中分走部分选票,最终也难以在任何一个州赢得选举人票,从而无缘全国性的胜利。 不过,在国会选举中,第三党候选人偶尔仍有胜出的可能,尤其是在众议院或参议院某些选区,他们可能成为制衡力量。例如,共和党内部的“自由核心小组”成员,曾在两党票数胶着的背景下,凭借关键少数的影响力,推动罢免议长,显示出第三方或党内小派别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撼动议会格局。 然而,从整体上看,这些势力依旧难以形成主导地位。因此,尽管马斯克提出成立所谓“美国党”的构想引发关注,但从现实操作层面看,这一政党很可能也将步第三党的后尘,难有大作为。当然,具体结果如何,仍需拭目以待。
马斯克已经向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提交了“美国党”的组织声明。从正式宣布成立“美国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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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
马斯克不同常人,能否创造奇迹,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