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一女子与比她小8岁的男子确定恋爱关系后,却遭到男子父母的强行拆散。期间女子怀孕了,可男子却在父母的要求与她人结了婚。女子气不过,在生下儿子后,要求男子赔偿5万元。但男子的母亲却提出让女子将儿子留下,给她儿媳妇带,然后拿着3万元离开。 据报道,女子李某才30出头,在广州经营了一家水果店,收入还算不错。而男子陈某是湖南小伙,在广州开货车。 在2年前的一天,陈某到李某的店里买水果,他看到李某年轻漂亮,便忍不住上前搭讪。之后,陈某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去水果店消费。4个月后,陈某与李某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期间,陈某吃住几乎都是用的李某的,可算是过上了吃软饭的日子。可当二人开始谈婚论嫁的时候,陈某将此事告诉了父母,结果父母一听二人相差了8岁,立即表示反对。 当时陈某没有听从父母的意见,坚持要和李某在一起。 然而在去年春节的时候,陈某回老家过年,等他再次回来时,却对李某的态度发生了巨大改变。 女人的直觉告诉李某,陈某这次回去肯定是有问题的。之后李某与陈某开始频繁发生争吵,最终陈某提出了分手,然后回到了湘阴老家。 在二人分手一个月后,李某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一般来说既然二人分手了,那这个孩子没必要再生了。 可李某对陈某是真的喜欢,所以她去询问了陈某的意思,是要孩子还是不要? 陈某十分果断,直接说不要这个孩子,还让李某保密,不要告诉任何人。 李某得知此结果后,心灰意冷,她向陈某索要5000元的流产费用,可陈某却说没钱,让李某自己看着办。 李某不死心,多次找陈某要钱,但陈某每次都十分果断的回绝,而这一耽误就错过了最佳的流产时机。 李某为了身体以及今后的生育问题,最终放弃了流产的念头,然后把有孩子一事告诉了陈某的父母,但对方一直未作何表示。 这时陈某突然说让李某再等等,之后会与她结婚的,这一等让李某直接等到了待产期。 那天,李某在刷视频,突然看到一个结婚的视频,视频中的男子正是陈某。这下李某慌了,她觉得自己被骗得很惨,于是联系陈某要说法,结果被陈某给拉黑了。 之后,李某生下了一个儿子,然后独自一人将儿子拉扯到6个月大的时候,她决定去找陈某,要求陈某承担起父亲的职责。 当李某带着调解员找到陈某家时,没想到被陈某一把推倒在地,儿子也差点摔倒。而陈某的妻子见到李某,更是骂李某不要脸,破坏她的家庭。 陈某的母亲在见到孙子后,顿时心软了,她表示自己的儿子当时很年轻不懂事,的确是做错了。同时她建议李某如果将来要嫁人的话,可以把儿子留给陈某,让陈某的妻子抚养,然后再给李某3万元补偿。 李某立即拒绝了这个提议,如果把儿子给陈某的妻子养,那儿子肯定没好日子过。李某想要陈某支付5万元抚养费,今后就不再来打扰。可陈某没有了工作,还欠了一屁股的债,根本拿不出5万元。 目前,经过警方的调解,李某打算自行抚养儿子,等日后陈某有钱了再来索要抚养费。 对于这起事件,陈某的做法的确很不地道。 李某都已经怀了孕,陈某却在父母的干涉下,与别的女子结了婚,这不是始乱终弃是什么? 当初将李某追到手的时候,陈某吃李某的,用李某的,住李某的。现在却因为父母的不同意,就转身与她人结婚生子。 不过,陈某的行为并不违法,毕竟法律保护的是夫妻关系,不保护恋爱关系。对于陈某的行为,只能从道德上予以谴责。 现在李某生下了陈某的儿子,虽然二人未曾结婚,但儿子没有过错,所以李某的儿子仍享有该有的权利。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负担相应的抚养费。 因此,陈某即便未与李某结婚,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一直到他的儿子年满18周岁。 至于这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陈某的支付能力等综合考虑的。一般来说,每月1000~2000元抚养费。 那如果陈某的妻子不同意该怎么办? 陈某与妻子结婚后,他们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李某儿子的抚养费,是陈某婚前的个人债务。 因此,陈某需要自行掏钱支付这笔抚养费,其妻子没有这个义务承担。 如果陈某的妻子坚决不同意陈某支付这笔抚养费,那建议李某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非婚生子女的一声“爸爸”,既是责任,更是不可推卸的义务。虽然陈某可能今后都不会再去管这个儿子,但血缘关系不会因此而断绝。而且在法律上,只要陈某支付了抚养费,那将来他老了,需要人赡养的时候,这个儿子是有义务赡养陈某的。 因此,不管陈某与李某将来是否会破镜重圆,现在都应该担负起一个父亲的职责,好好抚养儿子。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风芒新闻发布于2025年7月3日
“这就是管不住下半身的代价!”湖南湘阴,一31岁女子,爱上23岁货车司机,分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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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我
卧槽,五万块钱找人代孕生儿子居然都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