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2岁的小女孩和21岁的男子网恋,最后,在小女孩的家中发生了身体接触。由于妈妈回来得晚,不知道小女孩房间里发生的事情,直到早上看到家里多了一个人,才将对方送到了派出所 。
(参考信源:看看新闻)
2025年7月4日,上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清晨,一位母亲睡眼惺忪地走出房间,却迎面撞上了一个从卫生间里出来的陌生男人。短暂的惊恐过后,是深入骨髓的冰冷与愤怒,因为她很快发现,这个21岁的男人,刚刚在她12岁女儿的房间里度过了一整夜。这一幕,比任何恐怖片都更令人窒息,它撕开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平静,更是一个关于网络、欺骗与侵犯的,血淋淋的现实。
悲剧的种子,早在去年12月就已埋下。当时,正值青春期、懵懂又渴望关注的12岁女孩小月,在网络世界里认识了这位21岁的成年男子。对方用成年人熟稔的技巧,通过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甜言蜜语,迅速捕获了女孩的心。这场被女孩误以为是“爱情”的网恋,在虚拟世界的热烈包裹下,最终走向了危险的线下奔现。那一天,趁着父亲和哥哥在外工作,女孩将这位“网友”带回了家。而疲于生计的母亲深夜归来,怎么也想不到,一墙之隔的女儿房间里,一场足以毁掉她一生的罪恶正在发生。
次日的医院里,场景更显残酷。哥哥小阳带着身体不适的妹妹求诊,当医生以不容置疑的专业口吻,揭示出“处女膜破裂”这一事实并追问原委时,这个年轻人承受的,是超乎想象的羞耻与自责。医生的处理冷静而果断:立刻服用紧急避孕药,并且因为受害者未满14周岁,必须立刻报警。这已经不是“家丑不可外扬”的层面,而是一起必须由法律介入的刑事案件。所有的谎言、羞愧和犹豫,在冰冷的医学诊断和法律红线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让我们把话说得再明白一些:这根本不是什么“网恋翻车”,更不是什么“早恋悲剧”,这是一场赤裸裸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根据中国刑法,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均以强奸罪论处,并且是从重处罚。在这里,所谓的“自愿”是一个伪命题,法律的存在,就是要保护那些心智尚未成熟、根本无法预见行为后果的孩子们。这个21岁的男子,利用自己的年龄优势和心智成熟度,对一个12岁的孩子进行诱导和侵害,其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这起事件给我们每一个家庭,尤其是家有女孩的父母,敲响了最尖锐的警钟。在数字时代,危险不再仅仅潜伏于街头巷尾,它同样会通过一根网线,悄无声息地侵入我们最安全的港湾——家。父母的职责,早已从单纯的衣食住行,延伸到了对孩子网络世界的引导与监管。我们必须教会孩子,网络上的甜言蜜语背后可能隐藏着万丈深渊,虚拟世界的“王子”在现实中很可能是披着人皮的恶狼。对于那些试图将魔爪伸向孩子的罪犯,社会和法律也必须给予最严厉的打击,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守护好我们的下一代。
网友表示:这女孩家长的心真大!怎么不及时制止女儿网恋?而且网恋对象还是比自己女儿大那么多的21岁的成年人! 12岁女孩属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无论其是否自愿与男子发生身体接触 ,男子都构成强奸罪,诱导欺骗幼女得判刑坐牢,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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