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凌晨时给一男顾客采耳,快结束时,她突然被掀裙子袭胸,女子大喊救命

珠玑说 2025-07-05 15:02:35

广东深圳,女子凌晨时给一男顾客采耳,快结束时,她突然被掀裙子袭 胸,女子大喊救命,前台却迟迟不来人,女子找店长求安慰,结果店长怕把事情闹大,要给她300块封口费,以此息事宁人。女子不满,直接报警,并向店里提出12万的赔偿。

极目新闻报道,6月25号凌晨2两点发生在采耳店的遭遇,让28岁的何女士至今心有余悸。

这位来自湖南的姑娘怎么也没想到,在为顾客提供采耳服务时,竟会遭遇这样的事。

当晚,何女士像往常一样为客人采耳。

这家主打"静耳舒躺"的采耳店,60分钟的基础套餐收费219元,70分钟的升级套餐要价349元。

客人指定了其中一项套餐后,何女士就开始了工作。

谁知,前面还一切正常,可在快结束时,原本安静躺在采耳床上的男顾客,突然把手伸向何女士。

何女士回忆称,对方先是抓住她的手腕往怀里拽,她吓坏了,就使劲往后缩。

可对方毕竟是个男人,力气很大,直接把她按住,然后开始掀 她的裙子,还扯开她内 衣 带子。

挣扎过程中,何女士胸 部留下了好几道对方指甲划的红印子。

更让何女士绝望的是,店里竟没人理会她的呼救。

她说,自己扯着嗓子喊了至少十几声'救命',声音大到整个店里都能听见,但前台就是没人过来。

何女士拼了命的想离开房间,但那个男顾客却拽着她不肯放人,还说:加我微信,不加就不让你走。

凌晨3点,何女士裹着被扯坏的工作服,狼狈地冲进店长办公室。

她要求立即报警,但店长的反应让她更加心寒。

店长表示,报警会影响店里生意,让她别把事情闹大。

何女士说,最让她生气的,是店长提出的解决方案。

店长说,公司可以给她300块钱'精神抚慰费',让她就当没发生过这事。

何女士当时就哭了,说这不是钱的问题。

她在深圳打工3年,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真是让她憋了满肚子的委屈。

6月26号晚上,在朋友陪同下,何女士终于到派出所报了案。

记者了解到这件事后,也跟随她来到店里了解情况。

来接待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阻碍何女士去报警。

至于之前那位店长,因为工作疏忽和处理不当,已经被开除了。

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愿意给予何女士一些补偿,可双方一直就补偿金额协商不到一起去。

因为这何女士,一张口就管他们要12万的赔偿。

如果是合理范围内的承担,他们可以协商,但何女士开的这个赔偿金,负责人直言实在太高,他们承担不起。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男顾客的行为,以及何女士和门店的赔偿问题?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 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男顾客在采耳服务过程中,通过拉扯、搂抱、掀 裙子、扯内 衣带子等暴力手段,强行对何女士实施猥 亵行为,并造成其身体多处划伤。

男顾客的行为已构成“以暴力方法强制猥 亵妇女”。

另外男顾客在实施猥 亵后,以“不加微信就不放人”相威胁,属于通过胁迫手段限制何女士人身自由,进一步符合强制猥 亵罪的构成要件,可能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加重处罚。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采耳店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对员工何女士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何女士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遭遇顾客猥 亵,且其多次呼救后前台无人响应,暴露出门店在安全监控、应急响应等方面的疏漏。

如果门店未及时制止侵害、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等,就属于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对何女士的损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即使侵害行为由第三人,也就是男顾客直接实施,门店仍可能因管理过失被判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具体责任比例需结合门店过错程度综合判定。

但是,何女士主张的12万元赔偿也需要结合实际损失。

目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起事在服务行业引发了不小的讨论,何女士的遭遇,撕开了服务行业女性从业者面临的生存困境。

有相关从业者表示,类似情况并不少见,但很多人选择沉默,因为怕丢了工作,更怕被报复。

无论如何,任何猥 亵行为都是触碰法律底线的,必须严惩。

而门店以300元封口费掩盖管理失职,漠视员工安全,也难辞其咎,同样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对于何女士的遭遇,你怎么看?

信源:极目新闻 20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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