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钱还是谈感情?”广西玉林,一情侣恋爱后同居,这期间女子向男子转账19.15万元,男子给女子转账22.4万元,只是两人因为各种原因,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女子多次要求男子还钱,可是男子认为这是恋爱期间的赠与,况且他转的钱更多,随后,女子一纸诉状将男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的判决亮了!
“谈恋爱时不分你我,分手后每一笔钱都要算清楚”,女子和男子恋爱三年间互相转账超40万,分手后却为19万资金撕破脸皮,法院二审逆转的判决结果,给所有正在恋爱或准备恋爱的人敲响了警钟。
这段始于2019年的恋情曾经羡煞旁人,男子的体贴完全契合女子的期待——会做饭、爱做家务,连锻炼身体都陪着。
两人同居期间,男子陆续给男友转过3万、6万等大额款项,男子则在节日里发520、1314红包,还经常准备惊喜礼物。
朋友眼中这对“准夫妻”怎么也没想到,2022年分手时,甜蜜转账会变成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女子突然翻出旧账,要求男子归还19.15万,其中12.8万被主张为借款,还包括2.1万家具费和4458元网贷利息。这个举动让男子彻底懵了:“明明我给她转了22.4万,要算账也是她该还我吧?”
然而,法院最终采信了女子提供的8.5万元借款证据,判决男子需还款,这个反转让不少网友直呼“恋爱账本不好记”。
这类案件关键看三点:转账备注、聊天记录和资金用途,像520、1314这种特殊数字,法院通常认定为赠与,但大额转账若无明确赠与意思,就可能被看作借款。
所以,女子之所以能胜诉,正是提供了“借款合意”的关键证据。
更值得关注的是同居期间的共同开支,那2.1万家具费为什么能要回?因为发票都是女子名字,且聊天记录显示当时说好“暂时垫付”。
这提醒我们:哪怕睡一张床,买大件物品也要留好凭证。有位离婚律师说过金句:“恋爱时开的每一张发票,都是分手时的护身符。”
这次玉林情侣的官司给我们提了个醒:亲密关系里也要有财务边界,不是说要斤斤计较,但大额往来最好留个书面约定,至少保留聊天记录。
你在恋爱中会和对象明确经济往来吗?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尴尬情况?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故事。
信源: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