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大学生在暑假期间,顶着炎炎烈日前往一名女子家中,为其女儿补习功课。双方约定,每小时的家教费用为100元,女大学生总共做了41个小时,家教费合计4100元。
不料,到了该付钱的时候,那名女子竟直接以手头资金周转不开为由不断推脱,最后甚至玩起了失踪。
整整一年,女大学生都没有拿到一分钱。
网友们纷纷表示:“连学生的辛苦钱都不付,还有没有良心?”
居住在重庆的大学生小郑,由于家庭条件不太好,于是在2024年学校刚放暑假时,她就立刻出去找工作,想着自己能挣些学费和生活费,减轻家里的负担。
经朋友介绍,小郑来到一位姓陈的女子家中为其女儿做家教,当时双方约定家教费为每小时100元。
整整一个多月,小郑每天都顶着烈日来回奔波,给陈某的女儿上课。
最终,小郑总共补习了41个小时,经计算家教费为4100元。
然而,补习结束后,陈某称自己手头紧,请求小郑宽限一个月,小郑心地善良,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可谁能料到,这一等就是一年。小郑多次催促,陈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电话已成空号,上门寻找也不见其人。
小郑心里十分焦急,这可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啊,不能就这么没了。
小郑无奈之下,只能寻求媒体的帮助。
经媒体曝光后,这件事就在网上传播开来。
有网友看不下去,不知通过何种方式找到了陈某的姓名和手机号。
虽然电话打不通,但支付宝账号是绑定在这个手机号上的。
有性急的网友直接给陈某的支付宝转了1分钱,还留言辱骂她,让她赶紧还钱,然后把转账记录发到网上,很多人有同感,看到后打算效仿,以此督促陈某还钱。
说实话,陈某的行为实在是太恶劣了!
一个大学生顶着烈日挣学费,容易吗?说好的钱却耍赖不给,不接电话还跑路,这哪里是缺钱,分明是缺德!
几千元就卖掉自己的脸面,这辈子恐怕也就这样了。
陈某可真是给她的子女树立了一个“好榜样”啊!
对于小郑来说,她也太老实了,怎么就相信了陈某的谎话呢。
如今,她若要维权,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确实很困难。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小郑做家教与陈某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典》保护,而不适用《劳动法》。
这样一来,小郑就无法投诉到相关劳动部门按程序处理此事。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陈某不按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小郑有权要求陈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赔偿损失。
那么,摆在小郑面前的只有两种途径,一是找陈某协商,让其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二是只能通过法院诉讼,但如果她当时没有让对方出具例如欠条之类的实质证据,结果可能对她不利。
当然,通过舆论压力倒逼陈某支付工资也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但千万不能越界!
网友想帮助小郑没错,但转1分钱辱骂的做法,实在是用错了力气。
如果他们存在非法获取或传播陈某个人信息的情况,可能会侵犯陈某的隐私权。
留言辱骂陈某的行为更可能侵犯陈某的名誉权,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等。
虽然这样做很解气,但因此把自己搭进去,实在不值得。
对此,你又怎么看待此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