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女子刷视频时,发现陌生女子发布的视频中有她丈夫的身影,而且还不止一个视频。丈夫之前就曾出 轨第三者,女子怀疑他再次出 轨,于是带着儿子把丈夫暴打了一顿。丈夫咽不下这口气,到派出所去求助,结果悲剧了,民警把女子和她儿子双双拘留。
7月3日,金羊网报道了一则新闻,丈夫陈某报警举报妻子陈女士和儿子陈大,结果两人被双双拘留,好好的一家人,闹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陈某和陈女士结婚将近30年,育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本该是幸福的一家四口,却因为陈某的出 轨,让这个家庭充满硝烟。
陈女士已经50岁了,儿子陈大27岁,女儿也22岁,眼看快到抱孙子的年纪了,没想到,52岁的陈某竟然再次出 轨。
说起陈某的糗事,陈女士对五六年前的那件事还是心有余悸。
那一次,陈女士抓到了丈夫陈某婚 外 情的证据,本来想闹着离婚,但儿子出面调解,反复劝她给陈某一个机会。
看在儿子的面子上,陈女士做出了让步,两人也算和好了。
她以为丈夫能够改邪归正,回归家庭,不曾想陈某竟然本性难移。
陈女士早就发现了端倪,丈夫陈某最近总是不回家,她虽然有些生气,但想着陈某也是在为这个家打拼,也就释怀了。
可谁知,一次偶然的刷视频,再次让陈女士的情绪爆炸。
短视频里是个陌生的女子,但女子所处的位置竟然是丈夫陈某的住处,陈女士反复看了几遍,终于确认了她的猜想。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陈女士点开女子的账号,发现里面有很多短视频,其中不乏陈某的房间,有的甚至是陈某的车上。
一个异性能够多次出现在陈某的住处和车上,还能拍摄视频,这不言而喻,用脚指头都能想到两人的关系。
陈女士经过打听,原来这个陌生女子是陈某的同事。
确认好身份后,陈女士叫上儿子陈大,一起去找这个女子算账,让她不要在祸害别人的家庭。
万万没想到,两人没抓到女子,反而把陈某抓了个正着。
气头上的陈女士丝毫不手软,直接带着儿子把陈某暴打了一顿,好好出了一口恶气。
可能是太生气的原因,母子二人把陈某打的有点严重。陈某住院后,受的疼痛不说,治疗费也花费了几万元。
陈某一怒之下,开始大义灭亲,直接报警求助,要求把殴打他的妻子和儿子绳之以法,还要求他们赔偿医药费。
派出所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对儿子陈大作出拘留6天的处罚,对陈女士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
闹到这步田地,陈女士只想离婚,但两个孩子还是劝说她,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只会两败俱伤,等陈某年纪大了肯定会回归家庭,要她慎重考虑。
最终,陈女士给出两个选择,要么离婚;要么不离婚,每个月给她1000元的生活费。
调解员联系了陈某,陈某表示他要起诉离婚,不想在看到陈女士
至于女同事发的那些短视频,陈某表示,那是他刷带女同事去宁波老家看病,属于同事之间的帮忙,并不是陈女士想的那样。
陈某更是否认视频中的房间,一口咬定那不是他的房间。
真的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这样的纠纷,很难简单的用对错来评判,只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陈女士与儿子陈大对陈某实施暴力导致其住院,虽然事出有因,但已符合家庭暴力构成要件,这是让家庭和谐破裂的催化剂,更是违法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致轻伤以上后果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公安机关对陈女士拘留5天、陈大拘留6天的处罚,正是基于陈某伤情鉴定结果作出的行政责任认定。
如果陈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以上,还可能触发故意伤害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陈女士通过短视频平台发现丈夫与女同事异常接触,这并不能直接证明丈夫的问题,还需要证明视频中人物、场景与出轨事实的直接关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陈女士能证明陈某存在持续性出 轨行为,则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物质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相反,要是因为陈女士的家庭暴力导致离婚,那陈某反而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这就看陈女士的证据是否充分。
因此,家庭矛盾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暴力反击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更要以充分证据为支撑,否则难以获得法律支持不说 还把自己陷于不利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