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男子与妻子结婚9年后,无意间发现妻子与他人关系暧昧,遂怀疑孩子非亲生,

司徒夜啊 2025-07-04 18:50:19

山东济宁,男子与妻子结婚9年后,无意间发现妻子与他人关系暧昧,遂怀疑孩子非亲生,偷偷做完亲子鉴定后,男子诉至法院索赔53万,妻子却坚称孩子就是亲生的,但不愿再进行亲子鉴定,理由是孩子已经6岁,做亲子鉴定会伤害他,最终法院这么判!

张勇和刘莉结婚9年。张勇是个老实憨厚的上班族,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一心想着能给家人更好的生活,刘莉则操持着家里的大小事务,孩子张兵也已经6岁,原本日子平淡又幸福, 有一天夜晚,张勇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刘莉正在厨房做饭,孩子在客厅玩着玩具,欢声笑语回荡在屋子里。吃完饭,刘莉去收拾碗筷,把手机随意地放在了沙发上。张勇顺手拿起来想看看今天的新闻,就在这时,一条暧昧的消息弹了出来,他的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发消息的人备注是“亲爱的”,内容也十分亲昵,张勇的心猛地一沉,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从那之后,张勇开始留意刘莉的一举一动。他发现刘莉经常背着他偷偷发短信,周末也常常借口有事外出,回家越来越晚。更让他起疑的是,有一天他看着正在玩耍的孩子,突然觉得孩子的眉眼和自己一点都不像,这个念头一旦产生,就像野草一样在他心里疯长。他开始偷偷查看刘莉的手机,发现了更多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这些记录证实了他最不愿面对的猜测——刘莉和一个叫李政的男人关系暧昧,甚至从聊天内容里,他怀疑孩子张兵很可能是刘莉和李政所生。 张勇的心被愤怒和痛苦着,他觉得自己像个笑话,一直被蒙在鼓里。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瞒着刘莉,偷偷带着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当他拿到鉴定报告,看到上面“排除张勇是张兵的生物学父亲”这几个字时,他的世界瞬间崩塌了。 张勇拿着鉴定报告找到刘莉对质,刘莉一开始还矢口否认,坚称孩子就是张勇亲生的,说鉴定报告肯定是弄错了。张勇提出一起去正规医院再做一次亲子鉴定,刘莉却坚决不同意,理由是孩子已经6岁了,什么都懂,做亲子鉴定会伤害孩子的心理,给孩子留下一生的阴影。两人大吵一架,关系彻底破裂。 愤怒又绝望的张勇决定不再沉默,他一纸诉状将刘莉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自己与张兵不存在亲子关系,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返还这些年支付的子女抚养费等共计53万元。在法庭上,张勇提供了一系列证据,刘莉与李政的微信聊天记录,从这些记录中可以明显看出两人关系不一般,李政还多次提到张兵是他的孩子,甚至以一家三口自称,张勇与李政妻子王霞的通话录音,以及他向刘莉转账的电子凭证,证明刘莉在婚前就和李政有不正当关系。

而且在怀孕期间及生子后,刘莉还以各种名义向张勇及他的父母索要钱财;还有之前做的那份亲子鉴定报告,虽然刘莉不认可,但这是张勇寻求真相的重要依据;此外,他还提交了民事判决书,证明在之前的离婚诉讼期间,他多次申请亲子鉴定,刘莉却故意藏匿孩子,拒绝配合。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据了多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在本案中,张勇已经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必要证据,而刘莉没有相反证据却拒绝做亲子鉴定,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刘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并生育子女,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互相忠诚的义务,给张勇及其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刘莉的行为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酌定她赔偿张勇精神损害抚慰金5.6万元。 对于子女抚养费的返还,因为张兵并非张勇亲生,张勇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刘莉隐瞒孩子身世,致使张勇误以为张兵是亲生子女而进行抚养,张勇的财产因此减少,利益受损,而刘莉作为张兵的亲生母亲,对孩子有法定抚养义务,张勇的抚养行为减轻了她的抚养负担,属于不当得利。法院根据张勇提供的相关证据,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花费等情况,酌情认定张勇这些年支付的子女抚养费为87523.5元,刘莉应当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郑志超张勇与张兵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刘莉一次性赔偿郑志超精神损害抚慰金5.6万元、一次性返还郑志超子女抚养费87523.5元,驳回张勇的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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