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萨达姆统治的伊拉克,正义不是法律的语言,而是枪炮的回声。这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没有尊严,只有恐惧。人民学会了用动物世界的规则解读人生:谁拳头硬,谁就是真理;谁坐在高位,谁就有资格屠杀、掠夺、说谎。
被压迫者不会愤怒,只会自责:“我命不好,实力不够。”他们不指望正义降临,也不相信有正义,只盼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爬上顶端,成为下一只狮子,去撕咬曾经咬过自己的狼。于是,社会不再是文明的共同体,而成了一个巨大的斗兽场,人人渴望称王,却无人思考:为何我们活得像野兽?
萨达姆用暴力起家,靠屠杀维稳,以恐惧治国。他不是例外,而是丛林法则的极致体现。在他眼里,国家是私产,人民是工具,异议是死罪。他亲手打造了一个“强者为尊”的帝国,结果却是全面崩溃——战争、制裁、内乱、死亡,最终连他自己也被拖上绞刑架,沦为权力轮回中最讽刺的一幕。
可悲的是,这种逻辑至今仍在某些政权中阴魂不散。它们迷信强权,压制自由,践踏法治,以为只要控制了国家机器,就能控制人心。殊不知,真正的文明不在武力,而在良知;不在统治,而在共治。
当一个国家只剩下强者与奴隶,那它早已不是国家,而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