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感觉是男子太草率了。被介绍相识当天就商讨礼金,第二天就结婚,双方能互相了解多少呢?从结果看,男方太急于结束单身生活,有点饥不择食的感觉。还真应了冲动是魔鬼这句话,中了女子圈套,共同生活三天,女子便避而不见。 女子可以说是惯犯,前四次都是短识、短婚、高彩礼。更搞笑的是第四次婚姻法院调离当天就与本次男方见面相识,谈论彩礼,第二天就又步入婚姻,一起生活三天后又离婚,让我说一句小人的话,其实就是变相卖肉,要不,这五次婚姻如何解释合理? 再要我说,法院不是调解女方退回彩礼,而是要对这位女子的不道德加重处罚。 在此提醒单身男女朋友一定注意,无论如何,这种一相识就结婚的行为,千万要不得,生活中哪来的那么多的“一见钟情”呢?大家说是不是?
第一感觉是男子太草率了。被介绍相识当天就商讨礼金,第二天就结婚,双方能互相了解多
朝东说事
2025-07-03 1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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