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养狗人的天塌了! 因为全国养狗新规定开始执行了,狗狗咬了人,狗主人不仅要赔偿,还要蹲牢房! 信源:新民晚报——养宠伤人严重者最高拘留十日 近年来,随着养宠家庭增多,人与狗的矛盾也日益尖锐。原本是个人爱好的养犬行为,却因少数人的不负责任,逐渐演变成一个侵占公共利益的社会难题。 从随处可见的犬只粪便,到深夜扰民的吠叫,再到未拴绳的狗在街头横冲直撞,公众的耐心正在被一点点消耗。 过去,犬只伤人后,狗主人往往赔钱了事。这种处理方式的违法成本极低,无形中纵容了不文明养犬的乱象,也让法律的惩戒显得苍白无力。 这背后,是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悲剧。 无论是四川宜宾被捷克狼犬扑咬的肖女士,还是那个被两只恶犬撕咬至毁容的四岁男童,受害者不仅要承受身体的创伤,还要面对肇事者想方设法逃避责任的二次伤害。 就比如那位男童的狗主人,事后竟为逃避责任,将肇事犬只偷偷埋掉。这些事件的根源,无一不指向部分狗主人遛狗不牵绳、违法饲养烈性犬以及对犬只攻击性的漠视。 除了人身安全,城市环境也成了重灾区。那些“隐形地雷”不只污染环境、散发异味,甚至影响沿街商铺的生意,给保洁人员增加了巨大的工作负担 面对愈演愈烈的“犬患”,各地早已开始行动。 辽宁省率先推出精细化管理,将城市划分为重点和一般管理区,强制犬只植入芯片并注射疫苗,违规遛狗和不清理粪便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处罚,再犯者甚至会被直接吊销狗证。 鞍山等地还规定了遛狗时间,要求犬只乘坐电梯时必须佩戴嘴套或置于笼内。起初虽有抱怨,但随着时间推移,街头的乱象明显减少。 郑州则要求遛狗绳长度不得超过一米五,并强制佩戴嘴套;沈阳更是严格到每户限养一只,三次不牵绳便直接没收犬只。 不过,地方探索终究力量有限,真正带来根本性转折的,是国家层面的立法。即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彻底改写“狗咬人只赔钱”的历史。 新法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经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伤人,最高可处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更将面临五到十日的拘留。 对于违法饲养烈性犬伤人的情况,新法则采取零容忍态度,无论情节轻重,一律予以拘留。值得注意的是,处罚对象不仅限于饲养者,临时帮忙遛狗的人同样要承担责任。 为了让新规落地,技术手段也紧随其后。多地公安部门已开始试点“智慧养犬系统”,通过犬脸识别技术,可以快速锁定犬只的登记信息。 犬粪或伤人犬只留下的唾液,甚至可以通过DNA库精准溯源到主人。这种技术支持,无疑打破了过去“甩锅”难、取证难的困境。 新规颁布的同时,不少谣言满天飞 这些谣言声称,萨摩耶、哈士奇、边境牧羊犬等犬种将被全面禁养,甚至还有说法称全国将统一限制烈性犬和大型犬的饲养。然而,这些说法多为无稽之谈,缺乏官方依据。 以西安为例,当地早在2012年就已明确禁养犬种名录,其中虽包含萨摩耶、哈士奇等犬种,但仅限于重点限养区,且这一规定并非2026年的新政。 郑州市也明确辟谣,称其养犬管理条例并未新增禁养犬种,更不存在早晚禁止遛狗的规定。这些谣言的传播,不仅误导了公众,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 公众应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谣言。唯有如此,才能在保障宠物主人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实,无论是地方的严管还是国家的新法,矛头对准的从来不是犬只本身,而是那些不负责任的狗主人。 养狗是个人自由,但这份自由的边界,是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安全和公共利益为代价。这不只是一场关于养狗的变革,更是城市文明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
7月1日开始,养狗人的天塌了! 因为全国养狗新规定开始执行了,狗狗咬了人,狗主人
御史流芳
2025-07-02 16: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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