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 结婚15年,夫妻同房竟成强奸?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一男子刘军因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被刑拘。据刘军姐姐陈述:刘军因怀疑妻子出轨,殴打她后又“后悔”,想通过性关系“挽回”,全程被卧室录音笔录下,女方“未说不同意”,但次日报警称强奸。 本案件核心争议:“打完后哄她”算自愿吗?马律师来划重点: 1、“打完又哄着睡”算自愿吗? 关键不是看说不说“不”,而是看心里真愿不愿意!刚挨完打,心里害怕不敢反抗,就算没喊出来“不行”,那也可能是被迫的!法律认这个“违背妇女意志”。 2、两口子关系怎么样? 虽然没分居、没提离婚,但录音证明老婆出轨还说难听话,这感情早裂了!法律上,感情破裂期间强迫同房,更容易被认定是强奸。结婚证不是“护身符”! 3、录音笔能证明什么? 录音只能证明没口头拒绝。但当时她哭没哭?挣扎没?身上有伤没?这些关键东西录音笔可能录不到!所以还得看伤情鉴定这些硬证据。 老观念觉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觉得结了婚妻子就该满足丈夫的一切要求。可法律早就变了!2020 年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其中就包括性权利的平等。任何打着 “夫妻名分” 强迫对方发生关系的行为,本质上都是对人权的践踏。一个法律冷知识:我国《刑法》第236条从未排除丈夫成为强奸罪主体!核心只有四个字:违背意志。 今年的山西大同强奸案,刚订婚第二天,男的就强迫未婚妻发生关系,就算事后收了彩礼,照样判强奸坐牢3年!法院态度很硬:“不愿意就是不愿意!” 什么关系都不好使。那刘军这案子危险在哪?他先动了手打了人! 如果检察院能证明,他老婆是因为挨了打,心里害怕不敢反抗才同意的,那就算有结婚证,这强奸罪也很难跑掉!录音笔要是录到了老婆哭啊、求饶啊,反而成了对他不利的证据! 马律师给大伙提个醒,别踩坑: 误区一:领了证就等于老婆必须同意? 错!结了婚,老婆(老公也一样)随时可以说“不”!法律没规定两口子必须“尽那义务”。 误区二:没抓伤、没喊疼就是自愿? 不一定!法院看的是综合证据:身上有没有伤(是不是刚打的)、两口子关系是不是已经崩了、女方事后是不是马上报警(像本案第二天就报)。沉默不等于同意! 你认为婚姻中发生性关系是否默认同意? A. 是,夫妻关系包含性义务 B. 否,必须双方自愿 无论结果如何,尊重伴侣意愿,才是婚姻的底线。你认为该案该判强奸罪吗?
男子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 结婚15年,夫妻同房竟成强奸?内蒙古额尔古
幕沧澜
2025-07-02 13: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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