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00后女子来本地待了2个月,在几乎没花钱的情况下,一个月换了十几身行头,外卖随便点,宾馆任意住,出门就打车,还没事就去美容院,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警方一查,发现真相让人大跌眼镜…
7月2号,新黄河报道,一女子在上海待了2个多月,却几乎没怎么花钱,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2月18日,身为00后的黄某初到上海,只穿着一件单薄的风衣,手里拎着个包。
当时正值冬天,寒风瑟瑟,可黄某对穿衣问题似乎毫不担忧。
原来,黄某盯上了服装店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则,每次在网上下完单,黄某就带着吊牌试穿一段时间,然后再编造各种理由把衣服退回去。
就这样,短短2个月里,她换了十几套行头,却没在买衣服上掏过一分钱。
她心里或许窃喜,觉得这规则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制,能省一点是一点,却全然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早已经脱离了正常消费的范围。
那黄某的住宿问题是怎么解决的呢?
在这2个多月,黄某的住宿选择要么是宾馆,要么是洗浴中心,但她对洗浴中心更加情有独钟。
每次从宾馆或洗浴中心离开,她就开始找茬。
住在宾馆时,她就说房间里有虫,床铺不干净导致自己过敏,住在洗浴中心,她又抱怨搓澡把自己搓破了皮。
为了能够成功诬陷宾馆,她还在花鸟市场里买了盒死 蟋蟀。
然后,黄某就利用这些原因理直气壮地要求商家免单。
要是商家不答应,她就跑到派出所大闹一番,企图借助派出所的调解来达到免单的目的。
要是发现派出所不支持她的无理要求,她甚至会连派出所一起投诉。
在她心里,只要自己闹得够厉害,就一定能得偿所愿。
为了免单,她可谓绞尽脑汁、不择手段。民警还发现,她总共在洗浴中心消费过3次,2次都是不同男性为她买的单。
看来,她很会利用身边的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要是没有男网友请客吃饭时,外卖就成了她解决一日三餐的方式。
为了成功吃白食,黄某自然是又使出老手段,靠“挑刺”来免单。
她不是说菜糊了,就是说饭里有异物,甚至连鸡毛没清理干净这样的话,也会被她拿出来当作免单的理由。
商家担心她给差评影响生意,只能无奈地选择退款。
她心里估计得意洋洋,觉得这白食吃的轻而易举。
虽然手上没啥钱,但黄某出门从不坐公交地铁,去哪都全靠打车。
那她这车费怎么支付呢?当然也是靠各种投诉司机这有毛病那有毛病,最后不支付。
而且,她还有2个手机号,各种打车软件都下载了个遍,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拖着很多车费不付。
解决了衣食住行的问题后,黄某的贪念仍未停止,连美容项目都不放过。
有一次她去做美睫,做完她就说眼睛不舒服,让店家免单。
店家提出可以帮她调整睫毛,她不同意,店家又说那就把睫毛给您卸了,您付299服务费就行,可还是遭到拒绝。
店家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免费把刚种好的睫毛给她卸了。
被抓后,黄某坦言自己之所以走上这条“薅羊毛”的歪路,是因为第一次住宾馆时,她真的遇到虫子了,她反馈后,宾馆不仅给她免了房费,还送了张卡。
尝到甜头后,她便一发不可收拾,走上了恶意索赔的不归路。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呢?黄某最终还是难逃法律制裁。
被抓后,她还试图讨好民警来岔开话题,但也都是无用功。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黄某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扰乱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黄某在商家不满足其免单要求时,跑到派出所大闹一番,企图借助派出所的调解来达到免单的目的,甚至在派出所不支持其无理要求时连派出所一起投诉。
她的这种行为扰乱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派出所处理其他事务的效率,符合该法条中扰乱单位秩序的情形。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黄某多次以各种无理理由强拿硬要商家免单,如在宾馆称有虫、床铺不干净过敏,在洗浴中心抱怨搓澡搓破皮等,还通过大闹派出所等方式达到免单目的,其行为属于强拿硬要公私财物。
并且她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频繁实施此类行为,涉及服装店、宾馆、洗浴中心、外卖商家、美容店等多个领域,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以及“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要件。
如果经司法机关认定其情节严重,黄某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黄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对于黄某的行为,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