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北京,一男子和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仅有一面之缘,谁知对方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原因竟是为了防止男子和她争抢母亲的房产!男子表示太冤枉:我都快60岁了,至于把我告了吗! “我都快六十了,至于把我告了吗!有什么不能坐下来商量的...”冯先生(化名)无奈的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冯先生表示他的童年过得并不完整。 他很小的是,父母的争吵已经持续了很久,最终以一纸离婚协议草草收场。 法院判决他跟随父亲生活,而母亲则很快改嫁他人,不久后便有了新的孩子——一个名叫尉某的女儿。 那时,冯先生还不知道,这个妹妹,将来会以怎样一种方式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母亲离开后,他与母系那边的亲属几乎断绝了联系。 两人就这样在各自的轨道上生活了几十年,彼此安静地存在着,却从未产生真正的交集。 直到母亲去世。 遗产成为了一道分水岭。 离谱的是兄妹二人第一次真正面对面,竟是在冰冷的法庭上。 尉女士是在母亲去世后整理遗物时,才无意中从几张陈旧的户口本和早年的照片中,得知自己竟然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 这对她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消息。 从小到大,母亲从未提及过他的存在。 但比这更重要的是母亲生前多次强调的一件事:家里这套房子,将来就是她的。 不仅是口头承诺,母亲还专门做了一份公证遗嘱,明确写明房产由尉女士一人继承。她一直以为有了遗嘱,这事就是板上钉钉。 当她拿着遗嘱和一大摞资料,来到房管部门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对方一句话挡了回来:“按法律规定,除非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否则不能直接办手续。” 尉女士一头雾水:“什么其他继承人?”房管部门人员翻了翻资料:“你母亲还有一个儿子,也就是你同母异父的哥哥。” 这一消息如同一盆冷水从头泼下。 她开始四处打听对方的下落,可几十年来母亲几乎与前夫家庭断了联系,线索少之又少。 在多方咨询后,律师给出的建议很现实:“可以走法律程序,提起继承权确认之诉,法院会帮你公告找人。” 无奈之下,尉女士只能按这个办法操作。 她一纸诉状,将这个她从未谋面、不知姓甚名谁的哥哥告上了法庭。 事实上,法官也明确表示,这案子大概率只是走个流程。 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极高,冯先生基本没有继承房产的可能。 换句话说,这场官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冯先生的角色,更像是一个为了让法律程序完美闭环而被请来的“道具”。 即使被如此对待,冯先生依然表现出克制和理性。 事件传开后,网络上的讨论也炸开了锅。 网友也表示房子在他妹妹手里,遗嘱也是他妹妹继承,他妹妹为了以后不扯皮,百分百房子归自己,把她哥哥告了,她哥哥啥也不知道,就蹭了一下法院空调....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一下!
“冤不冤?”北京,一男子和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仅有一面之缘,谁知对方却在自己毫不
繁星入眸念成诗
2025-06-29 13: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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