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些傻衩认为如果劣迹演员出演的作品不下架,那么劣迹演员依然在通过这个作品获利,资本也依然在通过劣迹演员获利。——这不是很正常吗?一个人杀了人该判刑判刑,该枪毙枪毙,但他以前用发明专利入股了一个公司,那么公司当然可以依然用他的专利获利,他也依然可以获得股东分红。
而如果大家得知这个产品是一个杀人犯发明的,于是都不买了,那么这个公司会倒闭,自然无法通过他的发明获利,这个杀人犯也就无法再获利,这是非常正常的。
而如果大家得知这个产品是一个杀人犯发明的,于是呼吁产品下架,市场监督局听从大家建议,要求所有渠道下架商品,于是公司倒闭,他也无法获利。这就是不正常的,是违法的。
当然,这些道理只有正常人听得懂,傻衩是听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