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间,三品官员曾秉正被朱元璋罢了官。为人清廉的他,穷到没钱回家,所以他卖了女

烟火人间诗 2025-06-27 18:01:31

洪武年间,三品官员曾秉正被朱元璋罢了官。为人清廉的他,穷到没钱回家,所以他卖了女儿凑路费,朱元璋知道后,大怒:“阉了他!” 一位堂堂三品官员,走出京城官署时身无分文。堂堂朝廷命官,被罢官之后,竟连回乡的路费都凑不齐。他不是贪官,也不是败类。他是清官,是那个时代里极少数不沾染油水、不顺从潜规则的人之一。 曾秉正,江西南昌人。洪武初年被征召入仕,先在海州任职,为人方正,不擅阿谀。他做官多年,几无私产。朱元璋看重他,先后提拔至司文监丞、刑部主事,最后升为通政使,也就是朝廷三品重臣,能上达天听。 可他心直口快。时局变化快,皇帝脾气更快。有人说他是得罪了太监,也有人说他讽刺了新法。无论何因,洪武十年,朱元璋一道诏令,他从高位上摔了下来,罢官革职,立刻离京。 可他没钱。 没有黄金,没有田产,官印还给朝廷,俸禄早断。他没办法,只能在城中四处奔波,卖掉了为数不多的随身物件。可距离老家江西,路远又花销大。人情冷暖交加,昔日巴结他的人躲得远远的。 他做了一个当时很多人都不愿提起的选择。他把自己年仅四岁的女儿卖了。 不是嫁人,不是收养,是实打实地卖了,用银子换走,换来的不是荣耀,而是一张回乡的车票。 消息传开,一片哗然。人们震惊的不只是卖女,更是卖女的人竟然是曾秉正——那个清正廉洁、一身傲骨的老官。 风言风语,很快传到朱元璋耳中。朱元璋听完,大怒。他不惜用最狠的词语,骂其“禽兽不如”。洪武年间的朝廷,从不缺狠招。朱元璋反贪如命,对卖子卖女的行为极度厌恶。他认为这是“无父道”,是断绝人伦。 朱元璋下令:抓人。押回京城,施腐刑。这个词不常见,但在明初法律里,它指的是最严酷的惩戒——阉割,即宫刑。 一纸命令下来,没人敢求情,也没人能求情。朝廷要清正,制度要无情。一个曾因清廉被褒奖的人,如今因卖女被视作“禽兽”。 刑施之后,曾秉正再无公开记载。《明史》写得干脆:“不知所终。”这四个字,盖棺论定。一个人的一生,被一句话、一道命令,彻底写下句点。 这个故事在明初流传甚广。清官之死并不稀奇,悲剧在于矛盾撕裂太深。一边是朝廷制度要求绝对廉洁,一边是实际生活让清官难以生存。朱元璋确实痛恨贪腐,但他忽略了清官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妻儿老小,也需要吃喝行路。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曾秉正成了牺牲品。 他的遭遇成为朝中一个警示。他不是第一个被罚得如此彻底的臣子,但他是少数几个被“清廉”反噬的官员之一。 朱元璋痛恨贪官,但他不理解清官在失去职位后的困境。他希望所有官员都能两袖清风,却没为他们提供安全着陆的缓冲带。没有养老金,没有赈恤金,一旦丢官,就如断崖式滑落。曾秉正没得选,选择卖女,在当时社会虽然恶名昭彰,却也不乏前例。 他是干净的,却没有退路。他没有退隐山林的资本,也没有依附豪门的背景。卖女,是最后一条路。走上这条路,他注定等来的是斧头下的法律。 洪武时期,大明在成型。制度、律令、规章层出不穷,朱元璋立志做个“不留后患”的帝王。他不容忍官员出格,更无法接受道德底线的“滑坡”。对曾秉正这类“脱轨”行为,他必须重罚,用以立威。 可制度的铁血,有时过头了。清廉被崇尚,生活被忽视。曾秉正身败名裂,不是因为贪赃枉法,而是因为他太穷。 这件事之后,朱元璋也曾设法补救,设立“致仕官”制度,为老臣提供退休生活津贴。但那已是多年之后的事情。 曾秉正再没有机会看到这个制度。他留给世人的,是一段“清官卖女”的悲史。不是他不想守节操,而是朝廷没给他一条活路。 这不是一个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也不是一场忠臣受难的清洗,这是一个极度真实的官场缩影。规矩可以压死人,道德可以害清官。 三品通政使,卖女凑路费,落得被阉的下场。这不是小说,这是朱元璋朝的实录,是那个时代“干净”却又“可怕”的真实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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