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6月18日,福建一43岁已婚女子为22岁男主播疯狂打赏,每月打赏少则3万

河畔说说 2025-06-21 18:31:34

活久见!6月18日,福建一43岁已婚女子为22岁男主播疯狂打赏,每月打赏少则3万多元,多则100多万元,短短8个月打赏超过700万元,女子丈夫发现后,奔溃要求男主播返还,未果后,以妻子被男主播诱导,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将男主播告上法庭,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辛苦打拼大半辈子的家产,竟然被她拿去为一个年轻男主播挥霍一空,这日子还怎么过!”赵先生愤怒的说道,在福建,一个看似平常的家庭,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打赏风波”,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 事情的起因要从2020年说起,当时43岁的洪梅琳(化名)是一名家庭主妇,已经结婚12年,丈夫赵先生(化名)比她小一岁。 在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这短短8个月的时间里,洪梅琳通过自己和母亲的短视频平台账号,疯狂地为一个22岁的男主播潘晓安(化名)打赏,累计金额高达700万元,每月的打赏金额从三万多元到一百多万元不等,其中单日最高打赏金额甚至超过40万元。 起初赵先生并没有察觉到异常,直到有一天他偶然间发现妻子的银行账户流水异常,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他质问洪梅琳时,得到的答复却让他如坠冰窟。 妻子竟然将家中多年的积蓄,几乎全部打赏给了那个素未谋面的年轻男主播,赵先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感觉自己多年来辛苦打拼的家产,就这样被妻子挥霍一空,家庭生活的基础瞬间崩塌。 愤怒之下赵先生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他一纸诉状将男主播潘晓安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打赏资金及利息,赵先生在法庭上表示,妻子打赏他并不知情,这些打赏资金来自夫妻共同财产。 洪梅琳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给潘晓安,他有权追回,他还指出潘晓安在明知洪梅琳有配偶的情况下,长期诱使洪梅琳将大额资产通过“打赏”的方式转移给自己,其行为显然有违公序良俗。 然而潘晓安并不认为自己有错,他在法庭上辩称洪梅琳在短视频平台充值的行为是网络消费,打赏行为是针对让打赏者获得精神满足的直播表演,接受打赏方并非无偿获得打赏,其提供了直播服务。 潘晓安还强调,他与洪梅琳仅为主播与粉丝的正常关系,不存在婚外情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关系,他还提到,在打赏的8个月期间,赵先生并未感受到积蓄减少对家庭生活造成影响,洪梅琳有权使用夫妻财产消费。 庭审中洪梅琳并未对自己的打赏行为进行答辩,这一沉默的态度,更让赵先生感到心寒,他无法理解,妻子为何如此沉迷于网络世界,为何会对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主播如此痴迷,甚至不惜牺牲整个家庭的经济基础。 最终法院认为洪梅琳通过短视频平台观赏直播,并根据《用户充值协议》购买虚拟礼物对直播进行打赏,在直播、打赏结束后,平台再按其与主播的相关约定对用户打赏的虚拟礼物进行结算。 由短视频平台向平台主播支付相应报酬,主播潘晓安并非直接从洪梅琳处取得相关款项,与洪梅琳形成合同关系的是某短视频平台,并非主播潘晓安。 法院判决驳回了赵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要求赵先生承担6万多元的案件受理费,这一判决结果让赵先生彻底崩溃,他不仅没能追回妻子打赏的巨额资金,反而还要承担一笔不菲的诉讼费用。 判决生效后,赵先生的生活陷入了更大的困境,他不仅要面对家庭经济的严重损失,还要承受精神上的巨大压力,而洪梅琳,似乎并未从这场风波中吸取教训,依然沉浸在自己的网络世界里,对于丈夫的痛苦和家庭的破裂,她似乎并不在意。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许多网友对洪梅琳的行为表示不解和谴责,一名网友说道:“我完全理解赵先生的感受,婚姻中最可怕的不是贫穷,而是信任的缺失,洪梅琳的行为不仅是对丈夫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 令一名网友则表示:“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网络直播虽然能带来一时的快乐,但绝不能成为生活的全部,尤其是家庭主妇,更应该珍惜家庭,珍惜丈夫的辛勤付出,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任何一方的放纵和不负责任,最终伤害的都是整个家庭。”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环球网2025年6月18日《43岁女子8个月打赏22岁男主播超700万元,丈夫要求返还被法院驳回,还得承担6万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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