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冤了吧”陕西渭南,一男子为了方便老家的村民出行,自费150万元开山修路,然而

星辰看看社会 2025-06-20 19:45:05

“太冤了吧”陕西渭南,一男子为了方便老家的村民出行,自费150万元开山修路,然而就男子因为将开凿下来的山石拿去售卖补贴修路费用,竟被法院认定为非法采矿罪,还被判了9个月有期徒刑,罚款更是达到了10万元。男子不服,认为自己是合法修路,且卖石头只是为了节约成本,所以不该认定为犯罪。目前,男子准备申请再审。

据大象新闻6月18日报道,陕西渭南华阴竹峪村的深山里,一条蜿蜒山路的故事,近来搅动了无数人的心,村民周更亚为让乡亲们出山更方便,2018年自掏150万元雇机械、买柴油,咬牙启动开山修路工程。

谁也没想到,这场“愚公移山”般的善举,最终把他推向了法庭——因售卖修路产生的花岗岩,他被认定构成非法采矿罪,获刑9个月、罚金10万元,刑满释放后,他坚持“我无罪”,毅然申请再审,让这件事的争议声浪越来越高。

修路时,花岗岩碎块不断从山壁滚落,起初,周更亚打算把石头就地垫路,或堆在路边山沟。可水务局上门告知:山沟堆石会阻塞泄洪通道,暴雨天极易引发隐患,必须全部清运。

清运需要大笔费用,而他口袋里的修路钱已所剩无几。看着满山的石头,他犯了难:“运出去得花钱,不如卖了换点钱,好歹能补贴修路成本。”

就这样,他把开采的花岗岩陆续卖出,甚至用石料抵扣柴油款,可他没料到,这些石头属于国家矿产资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审定:他售卖、抵账的花岗岩,共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量8830.1立方米,价值超44万元,2019年4月,法院判决书认定,周更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处置矿产资源,构成非法采矿罪。

刑满后,周更亚的委屈愈发强烈:“修路是政府审批同意的,卖石头的钱一分没进自己腰包,全砸回修路里了!

原本打算垫路的石头,是因为水务局说影响泄洪才不得不清运,清运费又那么高……”带着不甘,他申请再审,希望能洗清罪名。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的讨论炸了锅:有人抱不平:“大叔贴钱修路,就因为卖了些‘废料’就判刑?法律能不能瞅瞅动机?”

有人理性分析:“矿产是国家的,不管出于啥目的,没证卖就是违法,但自费修路的功劳,难道不该酌情考虑?”还有人共情处境:“他自掏百万已经够难了,清运还要花钱,换谁都会想办法凑钱吧?”

争议的核心,是善意与法律边界的碰撞:周更亚的出发点是帮乡亲,可行为确实触碰了“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的法律红线,但反过来想,若因善举的“程序瑕疵”就重罚,会不会让普通人不敢再做善事?

如今,周更亚的再审申请还在等待回应,这件事里,没有绝对的“恶人”:他不是为牟利盗采矿产的不法分子,而是想让乡亲少走弯路的普通人;法律也并非冰冷——非法采矿罪的判定,本就是为了守护国家资源,可当两者狭路相逢,如何找到平衡点?

或许,再审能给这个故事一个更细腻的答案:既要捍卫法律尊严,也别辜负善意的初心。毕竟,一条山路背后,是普通人对家乡的热忱,是“想为乡亲做点事”的朴素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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