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患者跨省就医被救护车高价收费谁之过?患者随同意买单,但是否合理?事后拒付举报,又是否合理? 首先,这个问题要反思是谁造成的,怎么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事件,很明显,这个事件,是由于某些服务人员不作为,没有为这样的紧急就医提前规划好跨省就医方案和收费办法,所以,该事件的最大责任人应该是相关管理单位! 其次,由于不作为造成的问题,患者被迫在高价和生命之间做出选择,而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在明知病患有生命危险而需要紧急就医,却漫天要价,这个时候,作为需要紧急就医的病患,只能是任人宰割的牛马,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任何空间!所以客户事后举报,拒不支付,合情合理!况且这些人对生命冷漠,面对金钱和别人生命问题时,还在漫天要价,怎么处理都不为过! 最后,事件应该怎么被处理,小编认为,第一,相关管理单位负责人要扣除每月绩效工资,连续扣一年,10年内不能升职加薪,第二,要对救护车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严惩,该撤职的就撤职!第三,全国所有相关单位要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合理规划,满足人民百姓的日常或紧急需求,避免再出类似事件!
江西天价救护车事件尘埃落定,超额费用已退还。这并非事件的终结,其影响将持续发
【3评论】【1点赞】
用户36xxx86
这事很简单!如果这个价格是事先约定好,患者家属认可没有提出异议,孩子获救后又反悔找后账那就是家属不讲良心!如果是双方没有约定好价格,患者家属事先不知情!救护车趁火打劫坐地起价,那就是救护车违规!
雷厉风行 回复 用户36xxx86 06-21 18:57
我最后再重复一遍,听不懂就不要回了,这事不比菜市场买菜,不比购物,不比下馆子,价钱不合适我可以换一家。我第一条评论就说了,患者在当时没有选择的余地,有吗?接受也是无奈,也正是120知道患者救人心切也知道患者不懂,没有什么选择,才敢如此开价,难道不是吗?不管如何 这卫健委都认为二万八着实是高了,是错了,才有退,你还在强调什么一开始约定好了,这就好比用枪指着你的家人,让你同意他的要求一样,就好比当年的挟尸要价,有专门捞尸人,他开价你接不接受吧?不接受你自个儿去捞,在你看来这些也都是约定对吧?但这都是无奈啊,都是被迫啊,你讲什么约定?你就知道说一句,不同意就拉倒,是能拉倒,但可能亲人也就没了啊,你这不是三观扭曲是什么?你到底是什么人?什么立场?你就是那个开价二万八的吧?
用户36xxx86 回复 06-21 18:31
扣帽子?扭曲?对方开多少都要接受?还是那句话你可以不接受!是你患者主动联系的救护车不是救护车主动联系患者!说的敲诈勒索一样!就像吃饭,人家明码标价你可以不吃!可是你吃完饭非要投诉菜比别人家贵不合理这不是扯蛋吗?
爱王洪
应该为了避免病人舟车劳累,医院应该把上海的医疗团队请到当地医院。这样患者就不需要花钱了。还可以治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