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拿亲生闺女当出气筒,下刀刮手、吊打堵嘴,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忍不了。法院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司法亮剑,可更揪心的是,这令咋才能真顶用?
先说这保护令执行,很多时候就卡在基层。就咱们身边的事儿来说,有的地儿保护令下完了,派出所、社区两眼一抹黑,谁也不知谁该干啥,这不是逗呢嘛。还有种情况,施暴的父母换个花招,搞精神折磨,天天跟踪恐吓,孩子哪敢作声,证据也难攒,保护令就成了摆设。那咋整?得多部门联动啊,像巴马法院那样,把保护令同步发给派出所、社区、妇联,建个 24 小时响应群,盯着施暴者一举一动;再配上高科技,给受害人发个一键呼救手环,跟民警手机绑一块儿,有点事儿立马出警,这才能让保护令长出 “牙” 来。
再讲讲证据这事儿,家暴受害者,尤其是孩子,多数被吓得不敢吱声,全靠亲属报警救场。可现实是,好多受害者证据意识差,就前阵子舒城法院那案子,受害者遭了好几次打,愣是没拍伤情照、没报警,差点因证据不足输官司。更气人的是,有些家暴手段隐蔽,像用刀刮手、毛巾堵嘴,伤不明显,可这都是精神虐待啊,得靠微信威胁记录、证人证言来固定证据。要是真遇着家暴,咱得赶紧录像录音,手机藏好了,马上去医院验伤,写清楚 “家暴致伤”,带血的衣服也留着,这都能把施暴者往死里锤;要是孩子不敢动,亲友、老师可得硬气点,果断报警,让警方下家庭暴力告诫书,这可是关键证据。
还有那些特殊群体,比如留守儿童、被经济控制的主妇,连申请保护令都不会写。这咋办?妇联、居委会能代为申请,检察院还能支持起诉,像厦门检察院就帮着调监控、代写文书。要是谁敢违反保护令,别犹豫,马上举报!法院能对施暴者司法拘留,15 天起,要是打伤了人,直接升为故意伤害罪,可别再信 “家务事不入刑” 那套邪说。
咱得好好想想,为啥家暴这事儿总在熟人圈里藏着掖着?本案就是亲属报警才救了孩子,这说明社区监督能救命啊。要是能推广 “反家暴楼长制”,培训社区志愿者盯着高危家庭,肯定能多救几个娃。还有,法官训诫施暴父母时,得直白点,别藏着掖着,得说清楚 “你们这是在造罪犯,不是管教”,把那 “教育” 的遮羞布给撕下来。
家暴就是家庭里的丛林法则,保护令是社会的法律盾牌。咱普通人也得醒醒,听见邻居家孩子惨叫,别光关窗装没听见,这其实就是帮凶。得用证据说话,靠制度联防,别让下一个孩子死在 “家” 这个本该最安全的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