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一大爷在垃圾桶旁,发现一条狗,以为是流浪狗,于是带回家中,后因狗不吃饭,还狂吠不止便把狗放了。数日后,一女子找到大爷,声称是狗主人要求大爷返还,得知大爷已经将狗丢弃后,四处寻找未果后,要求大爷赔偿购买狗的费用、精神损失费等6500元。大爷:“我又没有偷,自己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大爷忙完一天活儿,回家路上瞅见垃圾桶边有条狗,正探头探脑地翻找,大爷心想,这怕是只可怜的流浪狗,动了恻隐之心,便小心翼翼把狗抱上自己的三轮车,带回了家,寻思着给它个临时落脚的地儿。
当天晚上,大爷家可就热闹了,这只狗不吃不喝,反倒狂吠不止,吵得大爷一宿没合眼。老爷子累了一天,给折腾得是真没辙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凌晨时分把狗给放出去了,心想这下总算清净了,自己也算仁至义尽。
可大爷不知道的是,这狗压根儿不是什么天生流浪的主儿。它之所以在街上晃荡,跑去垃圾桶刨食,全赖它主人遛狗时犯了个如今遍地开花的毛病,没拴绳。这遛狗不拴绳,说轻了是图省事,说重了就是拿自家狗的安危和路人的安全开玩笑。
总有人觉得自家狗听话,或者在小区里头解开绳子让它撒欢儿是爱狗,却不想狗真受了惊吓,没个约束,一溜烟跑没影儿是常事,万一再出个应激反应伤了人,那麻烦可就大了。正是主人这“一时疏忽”,狗丢了,也才有了大爷后来的“拾得”。
几天过去,大爷差不多把这事儿忘了。谁知,一位自称狗主人的女子,在民警陪同下,突然找上了门。大爷这才恍然大悟,闹了半天,自己捡的不是流浪狗,是人家不小心弄丢的宠物,女子开口就要狗,大爷一脸无奈,说狗早就被他放出去了,现在哪儿知道跑哪儿去了,让她自个儿再找找。
女子一听这话,脸当场就撂下来了。她找了好几天狗,本就窝着火,这下全撒大爷身上了,一口咬定大爷这是“盗窃”,不但要赔钱,还让民警严惩大爷。大爷可觉着冤枉死了,明明是她自己没看好狗,丢了赖我头上,赔偿免谈。
民警那边呢,根据女子最初报警时说的“遗失狗”,加上监控也显示大爷确实是从垃圾桶边捡的狗,认定这事儿构不成盗窃,属于民事纠纷,他们也罚不了大爷,女子哪能服气,一怒之下,一纸诉状把大爷告到了法庭,要求赔偿买狗、养狗的费用4500元,外加精神损失费2000元,拢共6500元。
法庭上,女子理直气壮,说大爷声称把狗放了,可有啥证据,她还说自己和家人养狗投入了大量心血,早当成家人了,大爷不还狗,给她们家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必须赔。为此,她还拿出一张微信转账记录的截图打印件,说狗是花1600元买的。
大爷这边呢,也认了捡狗的事,但同样一肚子委屈。他辩解说,民警都说了这不是偷,是她自己没看好狗才丢的,跟自己没关系。
而且大爷还质疑女子没足够证据证明那狗就是她的,况且在派出所时,她明明说狗是400块买的,怎么到了法庭就变成1600了?这前后说法不一,也没个准儿。所以,大爷坚称自己没错,不该担责。
法院审理后,通过双方证据,把事儿捋清楚了:女子丢狗报警,大爷捡狗回家,后来女子找上门,大爷说狗放了。法院明明白白指出,这就是一起典型的遗失物返还纠纷。
捡到别人丢的东西,要么及时还给人家,要么通知人家来领,要么就交给公安等部门。搁这案子里,大爷捡了女子的狗,按理就该这么办。
捡到东西的人在交出去之前,有关部门在东西被领走之前,都得好好保管。要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把东西弄坏了、弄没了,那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大爷在把狗还给主人或者交给有关部门前,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如果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狗又丢了,就得赔。具体到这事儿,大爷自己也承认,因为狗在他家不吃不喝还瞎叫唤,他才在凌晨给放出去了。法院认为,狗毕竟是活物,不熟悉习性的人喂养确实有难度,但这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大爷这么一放,对狗的再次走失,还是负有重大过失。所以,女子作为失主,要求大爷赔偿,法院认为是站得住脚的,谁主张谁举证。女子要求赔偿,就得拿出损失的证据。可她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图打印件,法院觉得不足以证明狗就值1600块。
至于喂狗的费用,法院认为,那是她作为饲主本就该花的钱,而且狗也给了她陪伴,这笔钱不该让大爷出,法院考虑到大爷并没有想侵占女子财产的故意,所以女子要的2000元精神损失费,也缺乏依据。
法院综合考虑了同类幼犬在网购平台上的市场价,以及大爷在这事儿里的过错程度,酌情判决大爷赔偿女子犬只损失700元。
宠物怎么管、东西丢了怎么处理、公民的法律责任是啥。对养狗的人来说,养了就得负责,尤其遛狗拴绳,这不光是对自家狗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省得狗丢了惹出一堆麻烦。
而对像大爷这样的拾得人来说,碰见遗失物,不管初衷多好,也得按的规矩来,好好保管,及时通知失主或送交有关部门,免得“好心”最后还得担责。。
信源: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lvdc
葫芦僧判葫芦案
偷星计划 回复 06-13 16:26
还不如葫芦僧呢。
没事偷着乐 回复 06-13 15:35
感觉现在多少是4+4出来的
甘树
乱判,活物凭啥要根据物品一样判呢?别人在哪里捡的,把它放在哪里?有啥错,大爷凭啥要赔钱呢?
AIcee 回复 06-13 15:10
又是各打一下的判罚
阿飞 回复 06-13 22:13
问题是没放回原处
小鱼号
这法官是南京调过来的吧?
老武 回复 06-13 21:43
和南京那个法官是一个老师教的
云淡风清 回复 06-14 00:55
大爷把狗丢弃,赔700,那么女子把狗丢了,该赔给谁700呢。你有啥证据证明狗女子的,而不是大爷或者是大妈的呢
ASHUNANA
好了大爷 以后碰上流浪狗都送派出所 他们不收就送法院 坚持10年 就会感动天地的
用户10xxx12 回复 06-13 22:27
我觉得应该都送到法官家里去
半步青铜 回复 06-13 18:11
大爷这顿有点贵了!七百多块[静静吃瓜]
zcicbc
FG只字不提未栓绳还有垃圾桶!!!!!!!!!
情无情
这下好了,遇见“流浪狗”都送派出所去[捂脸哭]
用户10xxx04 回复 06-13 13:46
送法院
用户13xxx65 回复 用户10xxx04 06-13 16:50
对,都往这家法院上交
用户17xxx77
大爷犬折磨了一夜不能眠,应反诉恶女精神损失费!
相端
垃圾堆捡的流浪狗属于无主的
J_syc
这社会越来越奇葩了
马克
这是糊涂法官,即使狗值700元,她自己不拴着,也应该负主要责任,老头负次要责任,顶多赔个零头100元就够了。
南極銧 回复 06-13 20:37
你也是个糊涂蛋
fei 回复 06-14 00:55
为什么要赔???
klrs
狗主人对狗的丢失没有主要责任?
hangjian2178
够脖子上应该有狗的各种信息,这办养狗证时就应该弄一个。没有这个东西就判定为流浪狗
用户72xxx26 回复 06-13 15:19
有这些东西,就不是流浪狗吗?没有狗主人牵着的狗都是流浪狗!
老猫
瞎扯,好心收养几天却要承担责任,狗是活物,要是把狗吃了赔还有依据,又把它放生要赔就是胡说八道了,本来就没有义务帮你收养这狗
云端漫步
喂狗喂猫的,赶紧把那些流浪猫狗送法院去!
古难全
主人都看不住狗,让狗跑出成了短暂的野狗,凭什么一定要让陌生人管住狗,等主人认领?
用户10xxx75 回复 06-13 19:34
这女人不拴狗绳子导致丢了狗自己负全部责任!法师不拴绳子乱判案!应该把这两个东西拴在一起示众
用户10xxx69
这是什么法官?
钱进
居然白漂大爷!
用户10xxx69
送派出所去
点脚乒乓
王法官判的好案
用户10xxx73
放养狗没栓绳不该罚款吗?
路虎
请教法官:怎么证明大爷捡到的这条狗就是女子的?请拿出证据!
混江龙
收留期间,我喂了一头猪给它吃,需返还我的饲料钱1万元...
wzd195233
你要编也缺了一环:无狗牌狗可视为无主!你再重发请加这一条!可加了这条,大爷又不会拣了,那你怎么解这结?
用户72xxx26 回复 06-13 15:22
有牌也不能证明不是流浪狗!
果果
是不是以后抓住流浪狗猫都要送到派出所
诸漏寂断 回复 06-13 15:53
法院
万舞
我觉得这是在造谣!
彭俊刚
狗没牵绳,当然当它是流浪狗
雨燕杂文
你就说没见过,看看法官怎么说
ZP爱笑的宝宝 回复 06-13 19:12
肯定是警察查过街上视频了
用户35xxx46
大爷应该说,狗要咬人,自己害怕,没留神狗就自己跑了
居竹林
想钱想疯了
怕河蟹
张三:怎么证明大爷捡的和女子丢的是一条狗?
用户59xxx56
多管闲事!!好
找不到归路
要是直接上了葱姜蒜,哪还有后面的破事。
拯救
好像不对吧!按照法律程序,法院要讲究证据。比如杀人案,必须要有尸体。因为没有尸体无法判断受害人是不是死亡。狗没有找到,不能说大爷有过错。大爷说狗放走了,你怎么判断狗是自己走的还是放走的!如果有狗的骨头,说明大爷把狗杀了,赔钱是应该的。我认为这是调解的结果!并不是正常审判的结果。
格格巫
是哪个法院法官判的,今后所有的流浪狗,全给他送过去!
老农民
大爷:俺家千年老参被这狗偷吃了,赔50万😂
无影
谁知道拾的狗是遗失狗还是流浪狗。养狗人遛狗不拴绳遗失后应视为流浪狗,法院应判大爷不予赔偿。
弟文310
不合理。狗有生命且识主人。别人怎保管?
熊猫
🌿
用户10xxx57
给全中国人民提个醒,不是你的狗,管他干嘛呀?少管闲事?
狼狈角色扮演
葫芦僧判葫芦案
人在旅途
这女的先得要证明大爷捡到的狗就是那女的走失的狗,比如女的与狗的合影,大爷捡到的狗的照片。如果是的,大爷也可以反诉女主人不牵绳,被狗咬伤
77
这狗东西又赖上大爷了!
用户16xxx21
这700元应该是判给法官的精神损失费才对,深思!
东曦
枉法
若初见
不要脸的人享受世界
Laoou
养狗不拴绳这事该罚700元
Sir
故事是编得一塌糊涂。不栓狗绳是狗主人的责任,而且狗的身上没有任何信息。老头反咬一口都可以,说捡的就是流浪狗,野性难驯给逃跑了,现在狗主人来了应该负责赔偿影响休息的精神损失费
凤舞龙吟
我之前捡了一只狗,没有链子也没有狗牌,捡回家养了一天有人找过来了说是他的狗,我后来就还给他了,不过那个人态度很好,我们还加了微信,过了一个月他说他不想养了,又给我了,一直养到现在,七八年了
用户10xxx37
法官应证明女子是狗主人?还要证明狗是狗主人的狗,
小石头
二次上诉,要求狗女人赔偿看狗费200元,精神损央费1000元。其中:法院错判费500元,狗女诬陷好人费500元。侵权费2000元。(人权大于狗权)
用户10xxx03
给她说自己被狗咬了,她立即表示自己没有狗[滑稽笑]
鸡不可食
由此文得出结论:遇到流浪狗要么不管,要么送派出所。
用户78xxx93
如果狗再次找到,女主人该怎么办?
海魔
为什么大爷不直接把这女的杀了呢?
青春华夏
大爷本出于怜悯救助一个无主的流浪狗,何况失主并没有委托大爷代为照管,这样大爷把流浪狗放归其原来的自由状态无可厚非,没有义务对狗负责。
毛毛虫
怎么能证明那条狗就是女人的?同品种长得差不多的那么多。
江门陈主任欢迎各位听众来电
大爷除了要赔700块,还得担负诉讼费用呢(因为诉讼费是输家给钱的)。
人生格
就现在的有关部门,就应该有关部门拴绳才对。
用户79xxx84
带狗上街,狗不栓绳,就是狗主放弃了对狗的控制权和所有权。
白杨
我诅咒这判官,不得好死,永世不得翻身!
用户18xxx16
他有狗证不 没有狗证的话,他连物权都没有哦
向日葵
不拴绳放狗乱跑罚款1000
用户15xxx02
根南京鼓楼法院的法官有得一拼。
乡下人
一个字操
天糊
如果这只狗咬了人呢?看女主人怎么交代?她可能就不承认是这只狗的主人了。
用户15xxx02
跟南京鼓楼法院的法官有得一拼。
用户10xxx75
保管费
星空
今后大家见到流浪狗都送派出所
简单
不但一分不赔应该判🐶主没有管好自己🐶影响老人正常生活赔老人一万
蹉跎
如果是真的,法官在法庭上公然放狗臭屁是不遵守法庭秩序,切公然蔑视国家机关的尊严,知法犯法,鉴于未造成重大责任,后果不大,出于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目的,仅建议开除公职,永不录用!
朋友
掉条狗都报警,警察还真接案了,还破的这么神速。这个时代变了?
顺其自然
真的是岂有此理欺人太甚,,
用户10xxx57
这女的不得好死!这法官就一糊涂蛋!
中国一老愤青
不牵绳的狗要么打死要么杀了吃肉
北风之神
此法官果然和人类还有明显的差距,有待完全进化成人类[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天秤座
感觉政法大学的老师怎么能教出来这些学生,狗是活的,难道能当成物品来看吗,那些爱狗人士说狗是灵魂伴侣,那是不是要当封建迷信来看[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用户35xxx46 回复 06-13 15:30
怎么证明大爷捡的狗是女人的狗,证据呢
恭喜发财
把这个景局爆出来吧 以后什么东西都去那归还。
用户10xxx53
大多数人不懂法律,但是都懂得人伦纲常礼义廉耻,这些属于正常人的基本思维,看来这些懂法的都不懂,或者是不屑懂。
管管
狗屁判决
lltz
遛狗不拴绳,就是流浪狗,人人得而诛之,大爷无罪,狗主罚款10000
zhlz54321
说实在的,有一类职业人被报复,一点不奇怪
安卓用户SN010
不栓绳的就是流浪狗,为了避免发狂咬人,就算打死都是轻的。
飞翔的心
起锅烧油,八角,花椒下足,保证能治。
好好先生
所以这就是造成大家都不敢做好人好事的原因
梁山泊
这法官,真棒
行稳致远
嘛也别捡
轻云如雾
狗是真狗啊
孙sun
就在水平
摸摸小猪
不带狗绳,丢了活该。
被淹死的鱼
护犊心切
格格巫
是哪个法院法官判的,今后所有的流浪狗,全给他送过去,这法官必须把这些流浪狗全部保管好,并亲手一一交还给失主,如果搞丢了,就与此案类同按条赔钱!
驻倭华军
先告她放养狗
张宽庆
女子如何证明那条狗是她的才是重点,如果没有证据,那她就属于冒充失主。如果确有证据,那么也应为不拴绳负责
秦始皇
没狗牌的流浪狗在法律上应视为无主物而不是遗失物,这案子判错了。
用户85xxx27
如果这只狗伤害了人不知法官怎么判
假语村言
有段时间流浪狗一律击毙
天涯
你拿什么证明大爷捡的那只狗就是你家的。这个法官有点儿糊涂。
枫树
以后捡到猫狗是要送哪去
涅槃之蝶
那狗自己跑玉林去了
帮人好
在把老爷子气出个好歹,让你倒贴[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