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评#据报道,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在通报中我注意到有这么一句:“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
这是我见过的查处通报中少有的“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之表述。这个表述好,我希望将“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作为重要一条,列入要求和查处范围,以减少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发生,以及带来的严重后果。
如此强调还有一个意义就是,可以减少腐败分子的存量和不断产生的量,避免为党和国家带来更大的损失。从当前不断披露的反贪通报和法院审判文案看,大部分贪官都是边贪边升、贪腐数年,尽管在这过程中情况复杂,不好一概论,然在提拔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应该说清楚、查清楚。
希望、盼望“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成为查处工作重要、重点内容,管住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