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夫妻俩闹离婚,丈夫趁妻子不在,把大门锁密码换了,把1岁的女儿藏匿起来,

云影天光念情长 2025-06-11 20:24:22
河南周口,夫妻俩闹离婚,丈夫趁妻子不在,把大门锁密码换了,把1岁的女儿藏匿起来,妻子40多天没见到孩子,记者出面,找丈夫询问,丈夫认为,妻子在打算盘珠子: 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她要我把房子过户给一岁女儿,再过一两个月,她就和我离婚,孩子肯定是判给她的,房子随着也是她的! 2025年6月11日,据大参考报道,一对夫妻闹离婚,一岁女儿被男方家藏起来了。 魏女士一脸愤怒,对着丈夫声嘶力竭:孩子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是你生的? 随后,她告诉记者,女儿刚满一周岁,丈夫就把她藏了起来,现在已经40多天,她看不到孩子,心急如焚。 魏女士说,矛盾的起因,是娘家的亲戚和公公婆婆,在路上错车,可是,谁也不肯让谁,两家人吵闹起来。 魏女士带着孩子在家,并不在现场,可丈夫认为,她不向着婆家。 上个月时,丈夫趁她不在,把房子大门锁的密码改了,也把指纹换成他自己的。 魏女士回来,发现自己进不去门,无论她怎样敲门,丈夫也不理她。 魏女士心想,你不让我在这里住,那我就带女儿住回老家,她回到老家,发现大门上焊了一个大锁。 婆婆不让她住在老家,撵她出去,追着她打,趁着她不在的时候,把女儿藏了起来。 女儿刚满周岁,还在吃着母乳,魏女士说着,声音哽咽了起来: 到现在为止,我已经40天没有看见过我的女儿。 魏女士给丈夫打去电话,丈夫不接,给他发去消息,如石沉大海。 魏女士绝望,孩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见不到孩子,她心如刀绞。 记者随着她来到婆婆家里,谁知魏女士的婆婆指着空调外机,外机上壳子烂了个洞: 这是她砸坏的! 魏女士却说: 她现在赖我! 公婆把记者领进屋中,记者吓了一跳,屋里一片狼藉,公公大声指责:看见没,这都是她砸的! 魏女士却说,筷子和碗,是她扔的,楼上的瓦也确实是她砸的。 那她为啥要砸那?因为婆婆撵她,在后面边骂边打……魏女士这才一时冲动,失手乱砸。 记者责备她说: 千万不能乱砸东西,又转头批评公公: 也不能够骂人,也不能够打人,谁对谁错,咱先不说。 咱现在就说,孩子的事情,公公告诉记者,孩子跟着爸爸和奶奶,过得很好,并没有什么差错。 公公道出生气缘由: 县城里的房子是他们以前买的,宝宝6个月时,魏女士要求,把房子过户到宝宝名下。 公公告诉记者,她要把房子过户到俺孙名下,俺不愿意,她就说了,过了年不过户就不回来! 这个时候,魏女士丈夫出现,他告诉记者,魏女士提出,不过户就不回来,他去魏女士娘家叫过几次,她不回来,不回拉倒,不叫她了。 丈夫又说,这套房子是他婚前买的,和魏女士没有任何关系,魏女士要他过户给1岁的孩子,不怀好意。 她的目的,是过户以后,一两个月就和丈夫离婚,孩子在哺乳期,肯定会判给她,房子随着也是她的。 魏女士未做分辨,她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要看孩子。 她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了女儿,孩子是她生的,她才是孩子母亲! 丈夫大怒: 你可以去法院告我,你去告呀! 丈夫告诉记者,他已经到法院起诉离婚,6月5号已经立案,这日子没法过了,孩子判给谁,就归谁,判给自己,就自己抚养。 魏女士坚持要见孩子,丈夫就是不让,经过多方协调,当地司法部门,派 出 所,还有村委,一起到现场做了调解。 最终,丈夫拿出女儿视频,孩子坐在沙发上玩耍,一切正常。 魏女士气愤,等了40多天没见到女儿,等来等去等了个视频。 魏女士说,下一步,她只能到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人问了,要求房子过户给孩子名下是什么意思?这个女人很不简单! 还有人说,这女的看孩子是假,图房子是真,男的婚前房子,女的想让过到1岁女儿身上,这就明显不正常!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魏女士与丈夫离婚期间,丈夫藏匿孩子并拒绝其探视,严重侵犯了魏女士的法定探视权。 即使离婚诉讼进行中,双方仍需保障子女与父母的正常接触。 魏女士可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要求丈夫立即停止藏匿行为,并明确探视时间和方式,若丈夫继续阻碍,法院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丈夫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魏女士无权单方面要求过户给孩子。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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