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孙某与刘某曾是好友,合伙开餐饮店却因理念不合散伙。孙某新店生意差,眼红刘某店铺火爆,竟雇“水军”刷差评,每条80元。刘某发现后报警,孙某虽删差评但店铺声誉受损,被索赔3万。孙某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友情在利益前脆弱不堪,孙某做法损人不利己!
(来源:大象新闻)
说起这事,真是让人感慨万千!南京的孙某和刘某,原本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好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合伙开一家餐饮店。可是好景不长,因为经营理念不合,两人最终还是分道扬镳了。
孙某自己又开了一家新店,可是生意却冷冷清清,门可罗雀。他看着刘某的店铺生意火爆,心里那个不是滋味,简直就像猫抓一样难受。
于是,他竟然想出了一个损招,雇佣“水军”给刘某的店铺狂刷差评!
他找来了一帮人,每条差评给80块钱,让他们在各大平台上给刘某的店铺打低分,写差评。这一招可真够狠的,刘某的店铺声誉一下子就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生意也一落千丈。
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刘某很快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立刻报了警。孙某一看事情败露,赶紧删了差评,可是店铺的声誉已经受损了,刘某要求他赔偿3万块钱。
孙某当然不愿意了,他觉得自己只是出了口气,又没真的把刘某怎么样,凭什么要赔这么多钱?
于是他上诉了,可是法院却维持了原判,让他赔钱。
孙某雇佣“水军”给刘某店铺刷差评的行为,已构成对刘某店铺商业信誉的恶意损害,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即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孙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刘某店铺的声誉,还影响了其正常经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某可能面临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最终判决结果为:法院维持原判,孙某需赔偿刘某3万元。
友情在利益面前,真是脆弱得可怜。孙某为了自己的一时之气,竟然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真是让人看不起。
做人还是得讲点良心,别为了点利益就忘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