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去乡下吃大桌。 听村子里几个妇女聊天 说村里妯娌两个因为盖房子的事吵架 (这两个女人的丈夫是一娘同胞) 其中老大媳妇吵着吵着突然倒地上死了 老二媳妇见状赶紧跑了 结果死者儿子接到电话,从外地赶回来,一个40岁左右的汉子,看到已经断气的母亲,泣不成声。 周围邻居也偷偷抹眼泪。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没追究对方的责任。对方是他亲叔和亲婶。 他说:“反正人已经死了,再追究有啥用?两个人吵架,都不对,况且这两个人,一个是我妈,一个是我婶,都是我的亲人。” 听听,这话,这做法,格局真大。 令村里许多人都竖起大拇指。 结果,他叔他婶过意不去,非要花一万多买的棺材。 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买再贵的棺材也不如人活着。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
公公去世三年了,昨天吃饭的时候婆婆突然想起问我一句;你爸生前用的那个碗是谁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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