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们尽情跳舞锻炼身体,不料惹来人命官司,事后连连喊冤。
2015年6月18日晚上。四川泸州的老魏带着妻子李小群和三岁的外孙去大梯步文化广场散步。
外孙在广场入口碰到幼儿园同学,两个好动的孩子就钻进了正在跳舞的队伍中间打闹。 跳舞的大妈们正跳得投入,孩子突然钻进来捣乱,双方就起了冲突。
老魏后来回忆说,当时他离妻子有两三米远,看到妻子和另一个孩子的姥姥陈婆婆被一群大妈围住,吵得不可开交。
没几分钟的功夫,人群里突然有人大叫一声,老魏跑过去一看,妻子已经倒在地上。
他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可等医护人员赶到,妻子已经没了呼吸。 李小群才四十六岁,平时身体看着挺硬朗,怎么就突然死了呢?
尸检报告给出了答案:她本身有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吵架引发的情绪激动才导致了去世。
老魏觉得,妻子是被广场舞大妈们气死的,怎么样也要讨个说法,于是就把四个领舞的大妈告上了法庭,索赔十九万多。 被告的四个大妈都七十来岁,领头的李大秀阿姨说,她们就是普通的广场舞爱好者,平时跳跳舞锻炼身体,根本没想过会摊上官司。
李大秀说,事发当晚她在旁边聊天,根本没参与吵架,还帮忙抢救了李小群。她觉得特别委屈:“吵架的人没事,没吵架的人反而惹上官司,这说出去谁信啊?” 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有两个:一是这四个大妈是不是合适的被告,二是她们要不要承担责任。
原告方认为,这四个大妈是广场舞队的组织者,收了队员的会费,就有责任管理好队伍。她们不但没制止吵架,还带头辱骂李小群,导致李小群情绪激动发病,必须赔偿。 被告方可不这么想。她们说,广场舞队就是大家自发组织的,谁想来跳就来,没人强迫。
收的会费也就是用来买音响、服装,根本不算什么正式的组织。而且李小群的死是因为她自己有病,跟她们没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广场舞队比较松散,但四个领舞的大妈确实收了会费,组织过活动,算是组织者。
她们在吵架时不但没制止,还参与其中,对李小群的死亡有一定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四个大妈承担30%的赔偿责任,要赔老魏家十九万多。 这个案子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有人觉得大妈们挺冤的,吵架又不是故意杀人,怎么就要赔钱呢?
也有人支持老魏,说大妈们说话太难听,要是好好沟通,悲剧就不会发生。 其实,广场舞引发的矛盾早就不是新鲜事了。很多地方都有因为噪音、占地闹得不可开交的。
就像泸州这个广场,平时晚上好几个队伍一起跳舞,音乐声此起彼伏,附近居民意见很大。
还有的地方,广场舞大妈和打篮球的年轻人抢场地,甚至大打出手。 这也让大家开始反思广场舞的问题。广场舞本来是个挺好的健身活动,既能锻炼身体,又能交朋友。
可要是不注意场合、不考虑别人感受,好事就变成坏事了。
就拿泸州来说,现在很多广场舞队都开始签责任承诺书,约定跳舞的时间、地点和音量,还特别强调要文明用语。
社区也在想办法,比如协调场地,让跳舞的人离居民区远一点,尽量减少矛盾。 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案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根据《侵权责任法》,要是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别人受伤,就得承担责任。
就算不是故意的,只要有过失,也不能免责。就像这四个大妈,虽然没想害死李小群,但她们的行为与李小群的死亡有间接的联系,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希望这个悲剧能让更多人明白,不管做什么,都得守规矩、讲文明,不能只想着自己痛快,不管别人死活。
毕竟,大家都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多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点,日子才能过得舒心。对于广场舞大妈们的遭遇,您怎么看?冤不冤。 素材源自《今日说法—广场舞跳出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