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男子在足疗店消费598元,被女技师告其强奸。男子被判1年零8个月,不

沧海一书客 2025-06-05 09:49:03

浙江温州,一男子在足疗店消费598元,被女技师告其强奸。男子被判1年零8个月,不服上诉。事后,家属找派出所出面调解,给女技师1万元并签订谅解书,如今诉求男子早点出来。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23年,黄某某去足浴店花598元洗脚放松心情,期间看女技师长得漂亮,于是产生了非分之想,对她动手动脚。女技师拒绝男子深入交流,并告知她们是正规店,没有灰色服务,但是黄某某不管那么多,认为花了那么多钱,就应该享受特殊服务。

双方发生矛盾,闹得不欢而散,事后女技师越想越气,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报警称遭到男子强奸。

2024年4月,当地法院以男子强奸未遂,一审判处其1年零8个月有期徒刑。家属对此并不买账,其黄某某姐姐黄女士认为,本来已经赔偿对方损失,并且得到对方谅解,希望弟弟早点出来与家人团聚。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有多少足疗洗浴店是正规的啊?女技师装清纯,这样谁还敢去消费啊!

也有网友说:这事怪男子自己,把持不住自己的欲火,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不能瞎摸,一但擦枪走火,自己难逃责任。

还有网友说:我以前去一家足疗洗浴中心放松,那里的女技师很热情,也很主动,但是我没有非分之想,对方也识趣地离开了。

首先,我认为黄某某一点也不冤,去洗脚就好好享受洗脚服务,干嘛去惹人家女技师呢?

从本案细节来看,黄某某动手动脚意图很明显,就是想与女技师发生关系,但是未征求对方的同意,这种情况就构成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的,其行为就构成了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妇女与自己发生性行为的,处3-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这个案件中,黄某某与女技师并没有成功发生关系,也就意味着,可以会从轻处罚。

总而言之,冲动是魔鬼,强迫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迟早会受到相应的教训。女技师受到伤害,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尊严,这一点应该点赞,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才不会受到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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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David

David

3
2025-06-05 10:57

上一次娄底强行拉扯儿童进行拐卖只拘留几天处罚也太轻了!

九牧

九牧

1
2025-06-05 18:59

欺负女人真不是个东西,你以为你是谁,没有女人哪来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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