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家铁路(Deutsche Reichsbahn)是一战后由德国各州地方铁路合并组建的国家铁路系统。
该公司成立于1920年4月1日,初名为“Deutsche Reichseisenbahnen”。当时魏玛共和国仍沿用前君主制时期的民族国家称谓“德意志国(Deutsches Reich)”,该公司接管德国各州运营的地方铁路系统。1924年重组为私营铁路公司,但实际由国家百分之百控股。1937年该公司再次重组为国家机构,并更名为德国国家铁路。1938年合并奥地利后,国家铁路还接管了奥地利联邦铁路(Bundesbahn Österreich)。
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徽章
1920到1924年
德意志帝国时期的铁路由各邦国所有。一战后,根据1919年8月11日《魏玛宪法》的规定,关于成立“德意志国铁路”的州际条约于1920年4月1日生效。由此,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符腾堡、巴登、梅克伦堡和奥尔登堡等地的现有州立铁路(Länderbahnen)在新成立的国家铁路公司旗下合并。合并的州立铁路包括:巴登州铁路、梅克伦堡州铁路、奥尔登堡州铁路、巴伐利亚州铁路、萨克森州铁路、符腾堡州铁路和普鲁士-黑森州铁路。
该公司最初名为“Reichseisenbahnen”或“Deutsche Reichseisenbahnen”,1921年6月27日,根据交通部长威廉·格罗纳(Wilhelm Groener)的法令,正式更名为“德国国家铁路”。1922年,原有的铁路管理局(Eisenbahndirektionen)更名为国家铁路管理局(Reichsbahndirektionen)。
1924到1937年
1924年《道斯计划》的条款中,有一项是将国有铁路完全用于支付战争赔款的计划。该计划公布后,1924年2月12日魏玛政府宣布成立国家铁路,作为隶属于交通部(德语:Reichsverkehrsministerium)的国有企业。
由于这还不足以满足战争赔款债权人的要求,1924年8月30日魏玛政府颁布了一项法律,规定成立国有企业“德国国家铁路公司”(Deutsche Reichsbahn-Gesellschaft,简称DRG),作为一家公共控股公司来运营国家铁路。而成立目的是赚取利润,并根据《道斯计划》,将这些利润将用于支付战争赔款。
1928年国家铁路员工
就在《国家铁路法》颁布的同时,该公司被要求向协约国支付110亿金马克,而其原始资本估值为150亿金马克。这些条款后来在《杨格计划》中进行了修订。尽管如此,大萧条以及定期支付战争赔款(每年约6.6亿帝国马克)仍给国家铁路带来了巨大压力。直到1932年的洛桑会议,国家铁路才得以免除其赔款义务。国家铁路总计向协约国支付了约38.7亿金马克的战争赔款。
1935年,国家铁路网络总里程为68,728公里,其中30,330公里为主干线,27,209公里(为支线,10,496公里 为轻便铁路。1926年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总数包括27,600台机车、63,900节客车厢、690,000节货车厢、21,800节行李车厢和1,000台内燃机动车。
1937到1945年
根据1937年2月10日颁布的《关于重新规范国家银行和国家铁路状况的法案》(Gesetz zur Neuregelung der Verhältnisse der Reichsbank und der Deutschen Reichsbahn),国家铁路公司成为百分百的国有企业。
战时国家铁路臂章
国家铁路多次协助国防军行动,在支持部队的快速调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后勤作用。国家铁路参与的军事行动包括:1938年3月合并奥地利;1938年10月合并苏台德地区;1939年占领捷克斯洛伐克;1939年9月入侵波兰;1940年4月入侵丹麦和挪威;1940年5月入侵法国;1941年入侵苏联和巴尔干。
在所有被占领土上,国家铁路都致力于将缴获铁路(包括机车和基础设施)并入其铁路系统中。即使在战争后期,国家铁路仍在继续运输军事部队。比如在1944年12月16日阿登战役中,德军的坦克部队就是经过铁路从匈牙利运往阿登地区。
制服
1935到1940年国家铁路制服
国家铁路制服
国家铁路大檐帽和山地帽,帽风带代表不同等级,从高到底为:7以上,7a到11,12到17a
国家铁路早期大檐帽,特征是早期鹰徽,帽墙中间只有三色帽徽。红色帽盖代表车站值班人员。
国家铁路早期大檐帽
国家铁路后期大檐帽,鹰徽尺寸更大,帽墙增加了带翅膀的车轮徽章
人物照片
衔级
备注:很多后缀是的国内公务员等级名称,国内没有明确翻译,所以采用直译。数字代表人员的薪酬等级。
国家铁路的制服和衔级在1935年,1936年,1941年和1942年经过多次变化。下文介绍的1942到1945年领章和肩章最终版。下图是1935年版的领章。
交通部长兼国家铁路总经理
1.交通部参事(Ministerialrat)副总经理(Vizepräsident)内设部门主管(Abteilungspräsident)
1a.国家铁路局长(Reichsbahndirektor)
2.国家铁路上级参事(Reichsbahnoberrat)
3.国家铁路参事(Reichsbahnrat)
4.国家铁路上级行政(Reichsbahnoberamtmann)
5.国家铁路行政(Reichsbahnamtmann)
6.国家铁路上级监察(Reichsbahnoberinspektor)
7.国家铁路监察(Reichsbahninspektor)
7a.上级机车司机(Oberlokomotivführer)上级信号工长(Signaloberwerkmeister)上级通信工长(Telegrafenoberwerkmeister)上级车修工长(Wagenoberwerkmeister)上级工长(Oberwerkmeister)国家铁路上级秘书(Reichsbahnobersekretär)
8.舵手(Seesteuermann)
9.机车司机(Lokomotivführer)信号工长(Signalwerkmeister)通信工长(Telegrafenwerkmeister)车修工长(Wagenwerkmeister)工长(Werkmeister)国家铁路秘书(Reichsbahnsekretär)
9a上级线路技师(Oberleitungsmeister)上级养路技师(Oberrottenmeister)(Oberrangiermeister)上级调车技师(Oberlademeister)上级信号塔技师(Oberstellwerksmeister)上级客车技师(Oberwagenmeister)上级信号塔领班(Obersignalwerkführer)上级通信领班(Obertelegrafenwerkführer)上级领班(Oberwerkführer)上级列车长(Oberzugführer)
10.列车长(Zugführer)
11.后备司机(Reservelokomotivführer)客车技师(Wagenmeister)信号领班(Signalwerkführer)通信领班(Telegrafenwerkführer)领班(Werkführer)国家铁路助理(Reichsbahnassistent)
12.材料技师(Materialmeister)线路技师(Leitungsmeister)养路技师(Rottenmeister)调车技师(Rangiermeister)装卸技师(Lademeister)信号塔技师(Stellwerksmeister)上级机车司炉(Oberlokomotivheizer)国家铁路行车监察(Reichsbahnbetriebswart)
13.机车司炉(Lokomotivheizer)动车司机(Triebwagenführer)
14.车辆监管员(Wagenaufseher)机关技师(Amtsmeister)上级信使技师(Oberbotenmeister)国家铁路行车业务助理(Reichsbahnbetriebsassistent)
14a上级机工(Obermaschinist)
15.机工(Maschinist)物资管理员(Materialaufseher)养路组长(Rottenführer)调车监管员(Rangieraufseher)
16.公务助理(Amtsgehilfe)门卫(Pförtner)信使技师(Botenmeister)
17.巡守员(Bahnwart)道口员(Schrankenwart)
17a.国家铁路辅助人员(Reichsbahnhelfer)
初级和高中级公务员的见习人员(Beamte im Vorbereitungsdienst für den gehobenen mittleren Dienst)
初级和初中级公务员的见习人员(Beamte im Vorbereitungsdienst für den unteren und einfachen mittleren Dienst)
候补公务员身份的工人(Arbeiter, soweit sie Beamtenanwärter sind)
非候补公务员身份的工人(Arbeiter, die nicht Beamtenanwärter sind)
资料来源:维基百科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