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咱们普通人,被打之后还手认定正当防卫难,没想到当律师的被认定正当防卫也难!就是厦门有一个姓邓的律师,他在代理一起案件时,遭到了对方当事人母亲的频繁挑衅,对方先是对其竖中指,然后更是嚣张到,跑到了审判区的代理席,直接给了邓律师一个大耳光子。这一巴掌是结实的打在了邓律师的脸上。 而忍无可忍的邓律师,也对其进行了还击。可从监控视频中,咱们可以清晰看到,邓律师还手时,这位女子往后躲了,所以这一巴掌几乎是扇空了。可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当地帽子叔叔认定邓律师殴打他人,然后被拘留3日罚款500元。而那个朝着邓律师竖中指,并且打邓律师耳光的女子,只认定了在侮辱邓律师,对于打人耳光的行为,描述为在脸上比划,只是被罚款500元。 其实对于这起案件,我真的是有点无力吐槽。这件事要是在外边发生,帽子叔叔来处理,咱都可以理解。可这是在法庭啊,而这位女子公然当着法官的面打人,这就是故意司法秩序行为,法院应该出面处理啊。再者,但凡眼睛不瞎的人,都可以辨别出,这位女子打人的事实,可最后只是成为在脸上比划,这样的认定偏袒的不要太明显。 最后,在明显是被打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而进行反击,这不是属于正当防卫,是属于什么?我就想问某些人,如果你们遇到这类情况会怎么办?难道是左脸被打了之后,再把右脸伸过去让对方打吗?一个当律师的还手自卫,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都这么难,那我们普通人是否会更难!看到这个结果,我才越发的认可,被打时想要保护自己,只能是站着不动,让对方打,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这一次压力给到重庆警方了!!今年2月24日,重庆刘先生在小区被两只没拴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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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57xxx04
律师?那该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