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结婚快10年了,一直未能生育。 据说是弟媳有病,试管都不能做。
再说,现在已经年逾40,眼看生育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于是,想领养一个孩子。
刚好,临近村子里有个孩子,一周多,女孩儿,父母离异,谁都不想要。女孩由奶奶抚养,最近奶奶生了场大病,所以想有好人家领养,也是件好事。
我看过那女孩的照片,长得虎头虎脑,壮实得像个男娃。
表弟年薪60万,准备给女孩的奶奶10万,以不负养育之恩。 可是,去民政局咨询,答复却是不可以。女孩儿有父母,不能被领养,否则,女孩父母就属于犯罪,遗弃罪,会判刑的。
表弟媳妇家的亲戚去福利院看过,都是一些残疾孩子,不是傻就是身体有缺陷。
哎!现在这是怎么了?不孕不育的太多了! 有的人能生,却想丁克,有的人想生,却求子无门。 各有各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