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名男子结婚还不到三天,就有人悄悄告知他,其妻子婚前曾和三个男人同居,其中与一个男人同居时间最长,多达5年多。男子听闻后气得浑身颤抖,这不就等于娶了个四婚老婆吗?愤怒之下,男子将妻子告了
很多网友热议:通常这样玩的开的女生最后还都嫁挺好的,认识一个打了几次胎,最后还嫁了个小老板,生了一个儿子,一线城市的房子车子都有了。
那个人也太坏了。生米煮成熟饭了,已经晚。就睁只眼闭只眼湊活着过就可以了。你告诉他了,也就把他害了。破财不说。关键是他也成了二婚了,以后也不好找老婆了。
既然两情相悦并结婚,真心过日子,何必在乎以前是否有男朋友和同居生活?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