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公在家吗?我想你了!”河南郑州,丈夫看到妻子同事给妻子发送的信息,便让妻子将同事约到公园,使用预先准备的棍棒将妻子同事暴打一顿,并索要5000元,事后妻子同事报警,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来源:河南民生频道)
王女士下班回家,手机放在餐桌上忙着做家务,突然听到微信发来的信息,丈夫张先生拿起手机查看,结果发现信息不堪入目。
原来,信息是王女士的男同事丁某发来的,丁某询问王女士其丈夫是否在家,他想王女士了。
王女士丈夫张先生见状,非常生气,怒火中烧,质问妻子,妻子再三保证他和丁某没有任何关系,是丁某在骚扰她。
随后,张先生让妻子将丁某约出来,丁某见王女士给自己回复,内心非常高兴,让王女士去酒店见面。
王女士表示先在公园见面,丁某同意,满心欢喜来到公园见王女士。
不料,丁某见到的并非王女士,而是王女士的丈夫张某和其朋友。
随后,张某和朋友使用预先准备的棍棒将丁某暴打一顿,并要求丁某支付5000元赔偿金,丁某害怕被打,只能同意张先生的要求。
事后,张先生又询问丁某是否要送医治疗,丁某表示不需要,自行离开现场,后到附近公安机关报警。
经鉴定,丁某的伤情符合轻伤一级。很快,张先生和朋友就被警方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1、很多网友都说,张先生太冲动了,面对这种事情,让妻子将对方拉黑,或者让妻子向公司举报举报,为啥要动手打人呢?
确实如此,丁某发信息骚扰王女士确实不道德,但尚没有达到违法犯罪的地步,而张先生动手殴打对方并索要钱财,就涉嫌犯罪了。
2、《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事立案规定,伤害他人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就应当刑事立案并追究法律责任。
本案丁某的伤情经过鉴定为轻伤一级,轻伤一级介于轻伤二级和重伤二级之间,张先生和朋友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3、另外,张先生和朋友向丁某索要赔偿金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
《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解释,敲诈勒索3000元以上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本案张先生和朋友敲诈丁某5000元,已经达到刑事犯罪立案标志。
这里需要注意,本案系张先生和丁某强行索要,如果是丁某主动提出赔偿,以便化解双方纠纷,那么张先生的行为就不涉嫌犯罪。
综上,法院考虑到该案系丁某向张先生妻子发送骚扰信息引发,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且案发后张先生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遂从轻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半。
最后,俗话说,冲动是魔鬼,该案再次提醒人们,遇事一定要冷静,如果张先生发现妻子被丁某骚扰后,可以冷静理性处理,就不会遭受牢狱之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