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被其女同事的丈夫打成轻伤一级,还被迫赔付5000块才得以脱身。原因是这名男子上班期间给女同事发暧 昧短信,内容及其露骨,该女同事又羞又气,下班后跟丈夫抱怨此事,丈夫一听火冒三丈,咬牙切齿的要给这男子一点颜色瞧瞧,随后他让妻子约男子到公园,自己责带着几个兄弟赴约,待见到男子后一顿暴揍,事后男子报警,周女士的丈夫及朋友很快被抓,还被判了一年六个月。
据河南民生频道5月28日报道,丁某上班期间给同事周女士发露骨信息,字里行间不堪入目的话语,言外之意就是想搞事情。
周女士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勤勤恳恳,和同事关系也都很好。
那天周女士正在处理手头的工作,手机叮的一声来个信息。
她拿起来这个瞬间愣住,发信息的是他的同事丁某。
信息内容让周女士的脸唰一下就红了,她赶紧把手机屏幕关掉,生怕被其他人看到这些恶 心的内容。
在办公室里,周女士强忍着怒火,心里又委屈又害怕,整个人都坐立不安,完全没了工作的心思。
熬到下班回家,看到丈夫在厨房做饭,所有的委屈瞬间决堤,眼泪刷的一下就下来了。
丈夫见妻子这副模样,心疼不已,赶紧问她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还哭了?
周女士一股脑的把丁某发信息骚扰自己的事跟丈夫说了,本来她只是觉得委屈。
因为自己不是那种人,让对方那么羞辱很难过,想着跟丈夫抱怨完释放下情绪就好了。
丈夫一听,火冒三丈,把围裙一扯,咬牙切齿的说:这小子也太欺负人了,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就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
丈夫让妻子给丁某发信息到公园,他要教训一下对方。
周女士见丈夫在气头上,也怕出事,说自己说出来已经没有那么生气了,自己不理他这事就算过去了。
丈夫此时气的已经脸红脖子粗,满脑子都是妻子受辱的画面,自己平时特别疼媳妇,从来舍不得让她受委屈。
周女士劝了半天也劝不住,便说你吓唬吓唬他就行,别惹事,便给周某发了信息。
而丁某收到周女士的信息高兴不已,哼着小曲晃晃悠悠的就去赴约,完全没有感受到危险。
周女士的丈夫又叫了几个兄弟,在公园蹲守,当时天色已晚,见到丁某后几人冲出来就是给他一顿暴揍。
没等丁某反应过来,棍棒已经全部照顾到他的身上,周女士的丈夫我边打一边说让你发浪,管不住自己我就帮你管。
丁某一听得知原来是周女士的丈夫,他抱头求饶,大喊: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们别打了,我陪钱,陪钱还不行吗!
周女士的丈夫正在气头上,哪能轻易放过他,直到打得几人都累了,最后还是收了5000块钱才这事才算完。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虽然丁某发信息骚扰女同事,行为可耻,但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
而周女士的丈夫及朋友有故意伤害丁某成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丁某的身体健康,仍然让这种结果发生。
另外,他们实施了非法损害丁某身体健康的行为,通过棍棒殴打致使丁某轻伤一级,其行为侵犯了丁某的健康权。
被打的丁某回家后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被打的太冤了,不就是发了信息,自己最后也没干什么实质的问题。
一气之下拿起手机报了警,还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显示为轻伤一级。
而周女士的丈夫及朋友也很快被抓,面对警察的询问,周女士的丈夫不服,觉得一个男人如果连自己的老婆都保护不了,算什么爷们。
可是法律就是法律,自己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周女士的丈夫及朋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他们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周女士后悔不已,周女士哭着说:早知道会这样,说啥也不能让他去打人啊,都怪我。
其丈夫在监狱里也追悔莫及,不停地念叨:他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换来了这样的后果,不止毁了自己也毁了朋友。
丁某发露 骨短信的行为确实不对,甚至可以说是违法又不道德。
周女士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公司反映,或者直接报警,让法律来惩治丁某。
其丈夫一时冲动,用暴 力解决问题,只是一时解气,还把自己和兄弟都送进了监 狱,这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可生活没有如果,法律更不会因为一时冲动网开一面。
这件事也像一记警钟,时刻提醒我们:愤怒是匹烈马,若不用理智的缰绳驾驭,终将奔向万 劫不复的悬崖。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