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郭某,5岁时父母离婚了,他被判给了母亲,父亲支付抚养费。可一离婚,父亲就消失了,抚养费也就没着落了。 母亲去找过法院的人,想让他们帮忙,可他们也不知道老郭去哪里了。母亲没办法,只能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抚养小郭,母子俩相依为命,吃了很多苦。 后来,小郭终于长大成人,母亲的负担这才减轻了。可因为没什么家底,日子依然过得挺不容易的。不过,小郭很孝顺母亲。至于父亲,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消息,母子俩怀疑他是不是早就不在人间了。 父母离婚30年后,有一天小郭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说老郭去世了。按法律规定,小郭是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的,老郭在上海留下了一套房子。 原来,当年老郭和前妻离婚后,就跟谭某再婚了。婚后,夫妻俩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但没再生育。老郭晚年生病后,都是谭某一个人照顾他的,谭某也很不容易。 小郭找到谭某,要求继承老郭的遗产。谭某不同意,说老郭生病期间,小郭一天都没来照顾过他,没有尽过赡养的义务,现在凭什么分遗产? 可小郭说,当年父亲没有付抚养费,没有尽到抚养他的义务。父母离婚30年,父亲像消失了一样,他就是想要赡养父亲,也不知道父亲在哪里呀!但谭某坚决不分遗产给小郭,小郭只能把她告上法庭了。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小郭没有尽到赡养老郭的责任,是老郭造成的,责任不在小郭。现在老郭留下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老郭的。 属于老郭的那一半房产,小郭和谭某都有权继承。不过,因为谭某照顾了老郭,所以可以考虑多分她一些。 最后法院宣判,小郭继承房产的20%,谭某继承80%。 不管夫妻关系如何,哪怕是离婚了,父母和子女的关系都是不变的,这是血脉亲情。 父母无论什么情况,都要抚养年幼的孩子的;等到父母老了后,成年的孩子也要赡养父母的。这既是法律规定的,也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这才配做个人。
“这才是人财两空!”上海,一位父亲在婚后生了一个女儿跟自己姓,2年后又生了一个儿
【87评论】【44点赞】
蓝山咖啡
[赞][赞][赞]
用户10xxx48
判决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