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在自己房间赤膊,被合租女生举报图谋不轨!民警:“他在自己房间光膀子有什么关系?”女生:“他今天敢脱衣服,明天就敢强奸我! 网上有一句经典的话,叫做“性别一换,评论过万”。一些事情如果是男生做,那可能会予以严惩,而如果是女生做,那就会予以“照顾”和轻判。 比如5月8日广铁法院得意洋洋分享的经典案例。18岁女子因为前男友拒绝复合,拿出水果刀给人家毁容的案例。明明是男方毁容,法官却一直在说女方多么多么可怜,还当成经典案例公示了出来。 如果性别换一换,一个男的把一个女的毁容了,别说判半年缓刑1年,还能得到法官“知心姐姐”的劝说了,3年内能出来都是女方大度了。 而在杭州也出现了一起“性别一换,评论过万”的经典案例。 随着夏天的临近,杭州一名男子在出租屋里也开始“不拘小节”,在自己的房间里脱掉了上衣。 结果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正常的行为,竟然被合租的女室友看到并报了警。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男子正老老实实的在自己的房间里面睡觉,女子也不像是受到了危害的样子。 于是好奇问她想要怎样。 结果女子说男子脱掉上衣光着膀子是对她进行性骚扰,是图谋不轨。 警方对女子的说法十分无语。 万万没想到,都过去一百年了,鲁迅先生批判的“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这种事竟然会真切的在现实中发生。 于是,警方就问这个女子,人家好好的在自己的隐私空间里待着,又没有出来满世界转悠,怎么能说人家不对呢? 结果女子却表示,他今天能如此“猥琐”,明天就可能强奸我。 警方听到这句话直接差点气笑了,头一次听到这种神奇的逻辑。 结果不管警方怎么解释,这女子都不依不饶,说警方不依法办案,问警方为什么不查他身份证。 警方告诉她,人家又没有犯法当然不能查人家。结果女子却变本加厉的撒起泼来:“你们不是应该保护女权吗?” 然后开始巴拉巴拉的讲“女性权益”等话题。 所以,这到底是“女权”,还是“女拳”呢?
男生在自己房间赤膊,被合租女生举报图谋不轨!民警:“他在自己房间光膀子有什么关系
花海寻梦人
2025-05-22 18: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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